姜堰:每年拿1个亿为百姓保障“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08:53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6月19日,《姜堰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正式出台,这是该市进入6月份以来出台的第5个民生文件,惠及该市3万多名困难群众。这些民生文件“亮点”频现,有的为全省首创,甚至全国领先,彰显了该市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对因患重大疾病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参保困难家庭实施医疗救助。姜堰市民政局局长王跃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白血病、恶性肿瘤、尿毒症及肝、肾移植等重症患者,一年内除得到最高4万元的补偿及最高2万元的救助外,政府还将对白血病患者实施骨髓移植和肝、肾患者实施器官移植提供一次性救助费6万元,这样患有重症的城乡居民最高可得到12万元的经济补偿。

  6月14日出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有效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办法”规定,参保费用城镇低保、特困户个人只需缴纳50%;重残居民个人只需缴纳35%,特困家庭子女和在校残疾学生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而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全部由政府“埋单”。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得到最高4万元的住院医疗费补偿。姜堰镇低保户葛洪涛3年前患上了尿毒症,目前正接受稳定治疗,一年的血透费用需自付1万多元。往年,他能从该市民政部门得到不超过1000元的临时救助。从7月1日起,他每年的救助金额可以提高到4000元左右。

  姜堰市在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过程中,发现一些低收入、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家庭人员无力参保。6月13日,该市专门出台《农村特殊群体参加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救助办法》,对在就业年龄段内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保,市、镇财政补贴7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农村居民参保,市、镇财政补贴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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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1版 同时,对不符合参加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年龄的年老居民,实行生活补贴救助。6月15日,该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程全面启动,其中43个小康示范村今年将实现全覆盖。这意味着“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将在该区域实现。

  兑现这些惠民政策,政府得掏多少钱?“关注民生,特别是关注困难群体,让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在这方面多花些钱,值!”泰州市委常委、姜堰市委书记高纪明告诉记者,据初步测算,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全覆盖及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到位,政府共需开支1亿元以上。(黄立群 施国青 赵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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