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奖励志愿服务西部的高校毕业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14:55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凡志愿服务西部1年以上(含1年),每生每年可获得奖励5千元,奖励年限最长为2年,也就是说,志愿服务西部1年以上,每生最多可获奖励1万元。

  记者5日从“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获悉,以上奖励经费均来自于“上海市政府志愿服务奖励金”。

  此外,“上海市政府志愿服务奖励金”还对服务偏远农村的学生给与奖励。按照规定,上海市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志愿服务上海市偏远农村学校5年以上(含5年)的毕业生,每生可获得奖励标准为1万元的奖励金,按年均2千元逐年发放。

  上海市教委主任沈晓明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各项助学、奖学政策,扩大受助比例,提高资助水平等措施,从制度上基本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要求,并引导更多优秀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据统计,2006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校生总数为55.15万人,其中家庭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的学生有83791人,家庭人均月收入320元以下的学生(特困生)有51270人,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15.19%和9.3%。刘丹、陈琼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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