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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否认将对无权留港人士实行特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7日03:2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徐春柳)近日有传闻指在香港声称拥有居留权人士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十周年期间会获得特赦,香港保安局昨日公告强调绝无其事。 保安局发言人重申,特区政府不会给予任何特赦,有关人士切勿被误导。终审法院已于2002年1月就居留权案件作出裁决,为处理居留权个案奠定了清晰法律基础。“政府会继续贯彻执行法院的判决。所有按照终审法院判决无权留港的人士都必须返回内地。合资格人士回到内地后可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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