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9日04:0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交宣 记者 周海波)交管部门不会对电动三轮车办理注册登记,电动三轮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否则扣车、罚款处理。从今天起,市交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五城区(包括高新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交通管理的内容将包括:严禁电动车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限速动力装置;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侵走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能载人,但可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谨慎通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