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土地纠纷调查:农民告赢省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9日10:34 南风窗

  “我们赢下了一场与省政府之间的土地官司。”浙江龙泉农民张丽锋这几天到处打电话报告这个喜讯,这个曾经做过几年小生意的农民喜悦之心情,可以清晰地从他的口气中听出来。“这是建国后个人在与省级政府的官司中胜诉的首例!”

  2005年本刊曾经以《浙江龙泉土地纠纷调查》为题报道了发生在浙江龙泉的这场征地争议。龙泉市政府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拟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19.8036公顷,其中包括龙渊街道一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15.4228公顷。按照政府的公告,这次征地叫做“收回国有土地”,因为政府认定这15.4228公顷土地属于“未利用地”的范畴,在1999年这块地被认定为滩地。但1995年土地第二轮承包时,政府是以集体土地的概念把这块地承包给农民的,并且发了白纸黑字的土地承包证。村民一次偶然机会才知道自己承包的这块地属于“荒滩和未利用地”,这让村民们怀疑龙泉市政府的征地行动是瞒上欺下的,所以开始了一次次的上访。再加上村民认为补偿过低等等问题,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场面一度十分危险。这个争议,最后走上了行政复议的法律解决道路,由国务院作出了最终裁决。

  事实上,张丽锋和他所代表的83户共836名农民经过4年抗争,花费了10多万元得到的,只是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而这张复议书里真正对张丽锋们所付出的努力的肯定,只有两个字,那就是“耕地”。裁决书清楚地否定了浙江省从县级龙泉市、地级丽水市到浙江省三级政府对龙泉市龙渊街道一村所辖15.4228公顷土地所下的“未利用地”的土地属性定义,而将其定义为耕地,同时要求地方政府依据耕地的要求补办相应的征收手续。

  但是这对张丽锋们来说已经足够了。“从2007年2月这一纸国务院裁决书下来之后,政府不再提起我们的土地征收一事,我们可以安心地在自己的土地上继续耕种。要知道这块土地是我们这个村农民的命根子,这是龙泉市周围最好的土地,供应着龙泉市大部分的蔬菜。我们每年可以从每亩地上拿到近万元的收入啊。”一名龙渊一村农民说。

  65元买一平方米的耕地?

  而使得龙渊一村农民起而抗争的,是基层政府过低的征地价格。因为被定义为“未利用地”,总共有19公顷靠近龙泉市区的土地的征收价格被龙泉市当地政府宣布为65元一平方米,其中就包括了龙渊一村的土地。“这是1991年的征收价格。”张丽锋说。“政府和开发商要拿去盖商品房,出售的价格大概是3000元一平方米。”

  而如果要被征收之后,留给农民的是什么呢?尽管有每人48平方米的宅基地可用,无疑盖起来的房子也可以拿来出租,但是对于一村的农民来说,首先是高达5~8万元的配套费使他们对盖房望而生畏,再加上接近千元/平方米的基建费,每户农民要新建住房基本费用要接近20万元,土地征用款基本只够农民盖房之用。由于文化素质的差异,一旦失地,农民们几乎只能靠出租房屋生活,但由于龙泉市地处偏僻,工业并不发达,房屋的供应并不紧张,农民自盖房屋的出租率很低,这使得这些失地农民未来的出租房屋收入堪忧。

  种种原因使得农民们对政府不断发出的土地强征令反应很不积极,从2003年开始的这一次征地工作涉及龙渊一村14个生产组,但到2004年土地征收也只覆盖了11个生产组的部分土地。而另一方面,农民开始上告,2004年2月19日,农民们告到了龙泉市政府,但五套班子无人接待。3月,农民们又选出代表到省城杭州上告,在各政府部门得到的都是此事属正常征用土地的答复。

  3月11日,龙泉市政府开始了一次强制征地的行动,数百名政府工作人员和雇用人员开上铲车、带着器具对征用土地上农民的种植物和大棚开始了强制行动,而农民则以身体阻挡、抗争。最后政府的强制行动不得不以失败告终。

  令当地政府没有想到的是,在阻挡的人群中,有4名新华社记者也在其中,很快,龙泉农民的这一次行动便以内参的形式出现在高层领导案头。而从此之后,当地政府的强制行为就停了下来。

  法律与政府的选择

  “由始至终,我们没有进法院打过一场官司。”龙渊一村的一个农民代表称。

  而这其中的原因,以法津援助的形式最后为村民们做法律代理的北京律师张星水这样解释:“由于中国地方政府与法院之间的特殊关系,像龙渊一村这样的官司很难在法律上打赢。更高一级政府的行政裁决无疑是更有效的一种方式。”

  整个2005年,龙渊一村的农民们都在与浙江省各级政府之间就这15公顷的土地“玩文字游戏”。农民们揪住当地政府对土地属性的不准确定义及政府征用土地所需要的批文做文章,而政府则对此作出又一种解释。其间,甚至农民手里延续到2028年的承包合同也被终止。浙江省政府对农民所要求的行政复议作出了裁决,宣布维持龙泉和丽水两市的行政决定有效。龙渊一村的农民们面前只有两条出路:诉诸浙江省高院或者让国务院来作出行政裁决。

  此时,北京律师张星水出现在这个案子之中,“我在互联网上找到了张星水律师的一些文章,他的观点让我看到了希望。”张丽锋说。在本刊记者的撮合下,张丽锋最终认准了张星水,从而使这位著名律师得以介入此案。

  在三下浙江之后,张星水和他的同事们取得了足够的证据,同时也引导着龙渊这宗土地案走向了国务院。

  “国务院法制办很重视此案,我们一报进去,他们就受理了,很快就派出了调查组。并分别在2006年5月和12月两下浙江。”张星水说,“而在调查组二下浙江之后两个月,最终的裁决决定就出来了。”

  这个裁决对浙江省的影响并不局限在一个村里。村民代表在某电视台录制但未能播出的一个节目中说:裁决以后再征地比较困难,因为原来的

城市规划是把环城东路以东的2000多亩耕地都当荒地,现在已经由国务院变更成耕地,那城市规划就得重新报省政府和国务院批准修改。浙江省明确规定,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安置进行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项目,不能报批和用地。

  可惜不是法院

  民告官、土地案,这两个中国当下的焦点问题同时出现在龙渊一村土地案,并获得圆满结果,无疑是中国社会的一种进步。而作为官司另一方的浙江省政府,能够坦然面对一群农民的胜利,其平和与理性足以表明执政一方的官员们已经充分认识并尊重法律对社会关系与利益纠纷的调节作用。

  “农民法制意识的觉醒和他们表现出来的团结冷静,是这宗土地案最后能赢下来的根本原因。”张星水说,“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农民有任何的过激行为,那么这宗案件就会变得极其复杂。”

  龙渊一村农民们的行动为张星水的说法提供了证据。在龙渊村土地案告到国务院的过程中,农民们并无一人到北京上访。“我们相信张律师,我们也相信国务院会按政策来解决我们的问题。”张丽锋这样说。

  上访,这几乎是绝大部分农村土地纠纷案在地方无法解决之后的一个必然结果。不上访能解决问题吗?看来这个答案并不一定。而由法律援助制度带来的熟知此类案例解决途径的律师介入,无疑是提供了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

  但就算是张星水也认为龙渊村土地案的解决是一种幸运。“有点像摸彩票中了头奖。”他在博客里写道,“这个案例的圆满结局已然是极其珍贵的历史事件,必将载入共和国的史册,并将成为未来历史学家研究‘胡温新政’时期中央政府体恤地方民生疾苦的活化石标本级别的宝贵文物资料,这就像前些年发生在河北徐水的孙大午民间融资事件一样具有经典意义,将成为标志中国社会文明法治进步的弥足珍贵的历史标本”。

  “在我们这个案子获得解决之后,各地受到征地纠纷困扰的农民们已经给我打了四五十个电话,询问什么是行政复议以及这条路解决问题的可能。可惜的是,他们多数已经失去了行政复议的机会,早就错过两个月的有效期。”张丽锋说,“看来我们这条路还真是没有人走过,真要感谢张星水律师给我们出的这个主意。”

  不过,农民代表们的心还没有完全放下。因为龙渊一村的土地案中,尚有一大批已经被征用了土地的农民现在同样也享受着张丽锋们的成果。“这意味着政府的一大笔征用款还无法收回,很多农民拿到征用款以后,就把它花掉了。”张丽锋说,“因此这个事情还没有完。”而且,龙渊一村的村长换届选举至今未能举行,现任村长的任期到2005年5月就该结束了。

  但更没有完的是中国的法制进程,值得人们深思的是,为什么龙渊一村的农民在整个过程中没有选择法院,而选择的是媒体和更高级的政府来解决此事?

  不过就算这样,从一直化名“张勇”的张丽锋手中想要送给温家宝总理的锦旗的照片上,人们也可以看出他对未来生活的信心与喜悦。(记者 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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