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职称可在莞评审确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15: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月下旬新办法出台,外省资格证书经评审确认后按现行管理权限核发

  本报讯 记者余晓玲报道:去年8月起,东莞市人事局就开始停止办理省外流动到东莞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确认和核发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到现在已经有近一年时间了。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人事局获悉,今后,凡要确认在省外获得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并核发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一律要通过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评审确认后,按现行管理权限核发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东莞将于本月下旬出台具体的办理办法。

  档案已入东莞

  职称无法确认

  来自湖北的李小姐2005年调入东莞某公司工作,去年6月将档案调入东莞,但由于湖北的人才服务机构的疏忽,李小姐初级职称的评审表未能随档案一起调入东莞。几经周折,当李小姐于去年8月份到市人事局咨询如何将职称转进东莞时,人事局告知,根据省人事厅通知,市人事局已经暂停办理省外流动到东莞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确认和核发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体到什么时候恢复还不得而知。李小姐告诉记者,她取得初级职称到今年就已经有四年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也有五年了,按评定条件,今年就可以参加中级职称的评定了。

  为了能尽快将自己湖北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换为广东省的,李小姐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向东莞市人事局咨询。但得到的答案总是再等等。

  昨日记者向市人事局了解到,省外流动到东莞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确认终于有了进展。根据省厅意见,今后,凡要确认在省外获得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并核发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一律要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评审确认后,按现行管理权限核发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评委主要审核

  原证书真实性

  据介绍,省外流动到东莞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评审确认同系列、同级别(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凭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原始申报评审资料,向所在工作单位和评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所持证书和原始申报评审材料真实,即可参加评审确认。

  评委会评审确认外来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主要审核证书和原始材料是否真实以及具备的业绩条件。评审确认时,除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必备要求外,其他业绩条件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一视同仁。经评审确认,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从省外取得该资格之日起计算。

  而按国家人事部关于会计、统计、审计、经济、卫生等已开考的一些级别(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的规定,相关评委会已不复存在。因此,凡在国家开考前通过评审获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外来专业技术人员需核发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应先参加国家同等级别(档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然后按管理权限,采取考试与确认结合的办法办理确认发证手续。

  (winzi/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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