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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我国生育水平总体稳定局部出现反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21:4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0日电(记者 崔静 吕诺)国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10日在中国政府网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时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生育水平总体稳定,但在局部地区、局部人群中出现反弹。 “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经过20年的努力,已经降到了一个低生育水平,但因为一些地区存在漏报或过高估计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的状况,使得社会上对我国人口形势出现了盲目乐观的情绪。”于学军说。 “我国现有流动人口1.5亿,加上一些就近打工者,共有2亿流动人群,目前对这一人群生育情况的统计并不是很清楚。”于学军解释说,近几年由于一些地方的惠民政策激发了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回乡后地方政府才发现他们在外面生了孩子,使得过去没有发现或没有掌握的生育信息得以补报,生育水平的真实情况浮出水面。 “目前比较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的统计是,2000年,我国的总和生育率介于1.7至1.8之间。”于学军说。 他指出,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上世纪70年代初到2000年,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通过降低妇女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到2000年时,虽然基本实现了这一目标,但由于生育水平的下降主要是靠行政约束和社会约束取得的,生育水平还不稳定。因此,从2000年到2006年的第二阶段,计划生育的主要任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 “从2006年开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进入第三阶段,即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于学军表示,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除了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外,还要提高人口素质、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 于学军表示,进入“十一五”时期后,我国正好面临一个小的生育高峰,再加上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家庭有所增加,在这一状况下,要对生育政策做出大的调整,可能会出现人口大起大落的后果,不利于人口平稳、健康地发展,因此,我国仍将在一段时期内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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