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未成年人犯罪一律免刑是误读(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06:04 大河网-河南商报
专家称未成年人犯罪一律免刑是误读(图)
  本报资料图:虽然知道不会在法律上承担责任,被抓时他还是捂住了脸。商报见习记者付希华/摄

  专家称“未成年人犯罪一律免刑”的看法是误读

  核心提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大多数孩子在被抓获时,认为自己还未成年,在法律上不承担责任。面对这样一群“知法犯法”的孩子,法律专家说,“未成年不该成为犯罪的护身符”。

  【事件】低龄“古惑仔”夜半砸店

  昨日凌晨2时,10岁的李程碑和12岁的王瑞从网吧里玩完游戏出来,开始在大街上游荡。这两个郑州市某小学的孩子,放暑假已经一个多星期了,除了写作业,看电视,他们不知道去什么地方玩。

  两人沿着伏牛路一直往北走,快到中原路口时,两人看到路边一家关着门的米皮店没有防盗窗,便撬开窗户,爬了进去。

  店内没有人,两人撬开了所有的抽屉,没有发现钱。“真是的,白忙活半天。”恼怒的孩子拿起身边的擀面杖,向身边的东西砸去。

  正在伏牛路附近巡逻的郑州市绿东村办事处的巡防队员听到响声后,急忙赶来,把两人带到了巡房室。

  “这俩孩子看上去无所谓得很,一直笑嘻嘻地看着对方。”巡防队员称。随后,无论巡防队员问什么,两人都是不开口,最后,留下了一句话:“我们未成年,派出所不敢管,法院不能判。”早上8时,两人被送到绿东村派出所。

  【问题】“未成年”成了犯罪“挡箭牌”

  郑州市绿东村绿源巡房中队的队员介绍,最近半年来,他们遇到的14岁以下的孩子盗窃

电动车、砸路边门面的事情有20多起了,至少从10个孩子嘴里,听到过这样的话——我是未成年人,派出所不敢管,法院不能判。

  郑州市汝河社区巡防中队队员在今年5月中旬也抓获了3名盗窃电动车的小学生。3个孩子缠着巡防队员,“放了我们吧,不要费事了,送到派出所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汝河中队的巡房队长赵小亮说,在抓获的未成年人中,很多孩子都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很清楚,有的孩子会说出《刑法》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更把未成年人挂在嘴边。对这样的孩子一般也就是给家长打个电话放了他们。“有的孩子,就在这一片混,抓几回我们都认识了。”赵小亮说。

  记者随后咨询了郑州市经八路办事处、绿东村办事处、人民路办事处等十多个办事处,这些办事处的巡防中队负责人都表示,他们所抓到的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中,确实有很多知道这句话,不知道这句话的也有很多知道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有保护的空间。

  【观点】立法轻型化问题严重

  “罪与非罪,孩子在法律上也许认识清楚了,但在内心,他们没有区分开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李玫谨教授说:“对于孩子,法律不是唯一有效的方式。”

  李教授近年来一直从事我国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研究,她认为,“我们国家未成年人犯罪目前保护工作不完整,轻型化问题严重。现在立法太超前了,立法与现实冲突严重。北京2005年发生了一起四少年绑架杀人案件,极其残忍,但因未成年而给予轻判,立法者恐怕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社会问题。”

  在国外,对于未成年人有专门的《福利法》和《收养法》,而我国对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不是很完善,太少了。

  “简单处罚后放到社会上,相当于养肥了再杀”

  对于孩子把了解到的法律知识作为一个护身符,李教授称:青少年问题也不单单是一个刑罚的问题。现在的孩子有些早熟,这也是整个社会的大环境影响造成的。

  李教授说,自己接触的大量犯罪案件中,嫌疑人在年轻时都有过犯罪记录。随后又流放到了社会上。“这不相当于养肥了再杀吗?”

  李教授认为,一个在社会上流浪的孩子,早年习惯了某种生活方式,到了成年后,他会按照这个方式继续生活下去,会在这个道路上无法回头。

  “我们这个社会应该意识到,青少年犯罪问题,不仅仅是法律中一个小问题,挽救孩子,需要全社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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