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多少资质可以胡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11:41 《小康》杂志

  自行招标,邀请招标和垄断行业的招标,往往成了“战略开发性虚假招标”的手段。国家相关部委能够共同出台一部类似于“公共采购法”的法律,是招标商、投标商、招标代理机构的迫切愿望。

  采写/《小康》记者 秦海霞

  搞笑的资质

  一个叫“veryman30”的网友发了一个帖子,很苦恼地说:一家科技创新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在一些投标活动中,具有技术能力,却因为没有相关经典成功案例或者名气不响,屡屡败北。

  刘军对这位veryman30的困境表示同情,在他看来,“这位老哥如果是在建筑业,就很好办了,找个单位挂靠不就结了嘛。”

  刘军大学一毕业就在建筑界,目前对里面的道道儿十分门儿清,在他看来,借用资质已经是常态,都已经让他见怪不怪了。

  关于资质问题,业内流传一个笑话,南方某地一低压配电柜项目招标,不久项目经办人在资格预审时发现了一件“怪事”,一位供应商代表手持“A电气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证件送审,经审查获通过,此人尚未离开,又来了一位供应商代表手持“A电气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老总的委托书前来参加预审,这让项目经办人不由一怔:“一个公司冒出两个代表”?结果两位“代表”皆言自己是真的,并指责对方是“冒牌货”,就在争执渐趋白热化时,又闯进了一位自称是该公司的代表,并坚持自己才是正宗的代表。项目经办人通过调查发现,原来该地盛产配电柜,一些做大的配电柜制造企业便不再从事具体的制造业务,而是过着“卖招牌收管理费”的日子,将自己的资质材料让与他人使用。

  《小康》调查“请问遇到资质问题时,您会如何处理” 时,71%的人选择了“使用另一个大公司的资质”。

  借用的烦恼

  借用资质的另一面则是,很多企业正是在实力具备的情况下,因无法申请到相应资质而不得不借用资质。而这更大一部分发生在异地投标。比如河北一家建筑公司想来北京做工程,但作为北京的公司投标的话,中标的可能性更大,于是他们只能被迫投靠北京的公司,并付给所投靠的北京建筑单位管理费。据刘军介绍,北京现在的行情基本是8个点,即工程项目总额的8%交给挂靠单位。

  当记者问,这样不是没有质量保证了吗?刘军说,投标时因为项目经理就是北京公司的人员,北京公司会有一定的掌控措施,才不至于砸了北京公司的牌子,工程也要按照北京公司的规范来做,而且一般情况下北京公司会考察挂靠公司的实力。但事实上,由于国内这种挂靠行为太普遍,而且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对挂靠单位进行考察,这样也出现了很多问题。

  而有些机构和单位申请资质中遇到了另一重麻烦。北京源树景观规划设计事务所向建设部申请的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主导工艺乙级核定5月10日被驳回。

  负责人白祖华告诉《小康》记者,他们的申报是经过了初审的,初审通过了,然后是复审,就是在这次建设部的复审忽然给出了他三个不合格的理由:第一,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在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不予认可;第二,主导工艺人员不达标:无符合要求的主导工艺人员(技术职称达不到要求),个人业绩系在无资质的单位完成,不予认可;第三,技术骨干总数不达标:符合专业、职称要求的人员数量不达标。而事实上他认为自身已经具备这些条件,但就是不知道申报所需要的具体事项,所以没有在申请资料中提供。

  他感觉最大的困难就是,行政机构的人在接受自己给出的一个材料后,只给与一个对还是错的一个断语,却没有谁能够告诉他们需要什么,该怎么做,而且他们即使去问,去找,也无从知晓,而只能一次次磨合。比如这一次通不过,然后按照建设部的要求重新改了再次申请。虽然不知道下次又会出现什么样的未知的内容要提供,但白先生还是对能够通过审查充满信心。

  泛滥的代理

  与大量削尖了脑袋要取得资质的供应商相比,资质的发放在招标代理机构这里又显得太滥,这几乎已经成了招标代理界的共识。

  目前招标代理机构飞速猛涨,已达5000多家。河北华能招标有限公司刘灵轩认为,现在招标代理的竞争已经非常残酷,每个省都有上百家,河北省就有二、三百家,河北省一年的项目也没有多少,形成了招标行业的恶性竞争。

  业内人士郭女士对《小康》说,招标代理机构目前可以说是已经太滥,也就是说发放资质太滥,这个数字的最大后果就是造成很多社会性问题,比如招标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勾结,往往是业主指定哪个就是哪个中标。

  天津市发改委稽查办李国华认为,目前招标很多代理机构问题很多,有些代理公司为了经济利益,公开为业主单位招标作假。目前很多评标文件明显排斥部分潜在投标人。甚至于不懂行的人都可以看出评标文件有问题。招标代理机构一方面要自律,另一方面要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

  郭女士说,现在不仅各部门各个地方有招标公司,就连大型垄断企业也有自己的招标公司。在这样的机构下,自然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中标单位不能被外企业所得。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朱建元对《小康》记者说,虚假招标在以下几个领域是重灾区:自行招标、邀请招标和垄断行业的招标。在未来条例中应当重点规范。有些地区和行业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为了抵御外来招标机构,成立自己的代理机构, 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实际上成了“战略开发性虚假招标”的工具。

  《小康》调查中,“请问招标代理目前的最大问题是什么”,43%的人选择了“代理机构太多,竞争激烈”,25%的人选择了“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勾结,内定中标人 ”。

  糟糕的管理

  作为中介机构,招标代理公司一方面要为生存不得不参与恶性竞争,另一方面则需要为了生存而不断追求各种资质。

  前几年,浙江招标局局长张莹说,他们已经有近10种资质了,再发展下去,可能要有20种资质。承担一个项目的招标,要看很多部委的文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都有相当一部分人还糊涂着,到底具有什么样的资质才可代理什么样的项目。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山东部的总工程师王毅青在接受《小康》采访时说,现在招标代理的项目最集中在四块,而这四块分别为四家部委所负责,其中财政部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国家发改委负责中央投资项目,商务部负责国际招标项目,建设部负责工程项目。四部委职责界限很清楚,但是很多大型项目的招标却有可能涉及到多个部委主管的项目。比如一家中央级化工投资项目,其中厂房、电气等等设备要在国内招标,而一些主要设备要从国外进口,这样的一个项目就不是单单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资质就能进行代理的,往往会出现这样一种状况:几家招标代理机构临时组成一个联合体,来完成这次招标。

  她希望国家部委能够一起出台一个类似于“公共采购法”的法律,这样,他们就不用各家各家跑,一家一家去申请资质。

  这一问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意见征集工作中也是引起很大争议的一处,很多争论就是针对执法主体“是集中管理”还是“分散管理”。我国目前招投标采用的是“分散管理”,即各部委各自管理部门内的招标投标。例如,建设部招标一项工程,其执法监管人也是建设部。“集中管理”则是成立专门机构,统筹管理招投标人和市场。

  不过王毅青对能够实现集中管理并不是很乐观,她说:这只是个理想,很难实现的。她的这种观点得到了业内人士郭女士的赞同。郭女士认为,从1985年国家招投标制度实施以来,已经形成了这样的利益格局,近期不可能有大的变化。

  “作为招标代理公司,对资质管理的最大期望是什么?”,《小康》调查中,对于这个问题,36%的被调查者选择“资质能清理一下,各种资质太乱太多,手续太繁杂 ”,27%则选择“希望管理机构统一起来,不用多家跑”。

  “招标投标”的世界规范

  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管理公共支出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在世界许多国家业已形成各具特色且大体吻合的制度框架。

  随着国际贸易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政府采购日益引起了广泛关注,在有关国际组织的努力下,经过长期讨论和谈判,逐步形成了一些基本法规——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及服务采购示范法》,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亚太经合组织的《政府采购约束性原则》,世界银行的《采购指南》,共同构成了政府采购的主要国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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