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县致16人死亡特大车祸肇事司机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11:50 云南日报

  近日,云县法院对“5·04”特大交通肇事案两名被告人孙先军、田仁华进行了宣判,该院以交通肇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先军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田仁华有期徒刑3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先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造成致16人死亡、7人重伤、17人轻伤、17人轻微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田仁华明知自己承包的车辆超载了近3倍,仍然让自己雇请的驾驶员孙先军严重违章驾驶,由于严重超载,在连续下坡的过程中,制动器出现热衰退现象,导致整车制动效能下降,致16人死亡、41人受伤的结果发生,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因果关系,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刘自学(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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