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实施俩月 患者难享选药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14:29 BTV《特别关注》

  记 者:北京台报道

  摄 像:戴兴华

  串:【导语】5月1日开始执行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生在开具处方的时候要写药品通用名。新办法的实施意在切断医生和医药生产流通企业之间的直接联系,将药品的选择权更多地交给患者。今天,记者走访多家医院后发现,患者真正享有药品选择权还没有做到。请看报道。

  【正文】记者首先来到海淀医院,以感冒、咽喉疼痛为由到内科就诊。医生为记者简单诊断后,记者提出想要开些消炎药,随即,医生开出了阿莫西林。

  【同期】(现场)现在开药不是都要开通用名了吗 对 这阿莫西林就是通用名 我没给你开商品名

  【正文】随后,记者拿着写有阿莫西林通用名的处方到收费处交费,本以为会被工作人员询问想要哪种阿莫西林,没想工作人员拿过处方,就收了记者66块钱。不是说药品选择权交给患者了吗?这怎么问都没问就收钱了啊?一头雾水的记者又拿着处方来到药房拿药。药房的工作人员麻利地给记者拿了两盒阿莫西林。这下记者有点沉不住气了。

  【同期】(现场)这阿莫西林有几种啊 我们这有两种 (剂量规格)0。25的和0。5的 医生开的是0。5的 这拿什么药不是我来选吗 不是 医生开什么 我们拿什么 我能看看那种吗 (扔过来)这个多少钱 这个十几块 给我开的这个呢 20多

  【正文】听到这,记者有点明白了。仔细一看刚才拿在手里的处方,在阿莫西林的通用名旁,果然注明了0。5克*24粒的规格。随后,记者拿着自己刚取的药走访了一家药店,发现这个厂家生产的这个规格的阿莫西林是市面上最贵的一种,与最便宜的阿莫西林差价有10块多。第一次体验,处方上这个小小的规格标注就剥夺了记者的选药权。

  【正文】第二次体验记者是有备而来,先在药房把各种通用名为“酚麻美敏”的感冒

药价格摸了个底,打算待会开药时选个最便宜的。随后,记者来到了北医三院和人民
医院
,这回的症状还是感冒。在询问病情和简单检查后,两个医院的医生为记者开出了两种不同的感冒药。

  【同期】(北医三院)泰诺吧 (人民医院)日夜百服宁吧

  【正文】然而,记者在事先探访药店时知道,泰诺和百服宁都是同类药品中比较贵的,价格在12块5左右。因此,记者提出希望开具同类药品中比较便宜的快克或者感康。然而,医生却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同期】(医生)我们医院没有这两种 只有这种 一样的

  【正文】拿着处方,记者还是交了费,希望能在药房再争一争自己的选药权,可是却事与愿违。

  【同期】(药房)有其他种类的 那有什么啊 我不能跟您说 我们不能推荐药 医生开什么我们就发什么

  【正文】三家医院走下来,耗费了整整一个下午,处方没少开,但是这药不是拿贵了,就是拿了自己不想拿的。《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就是为了切断医生和医药生产流通企业之间的直接联系,将药品的选择权更多地交给患者。但从现在的实施情况来看,真有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味道。记者转了一圈发现,这药品的选择权敢情还是在医生手里,这所谓的患者享有选药权似乎就成了一句空头承诺。在今天举行的卫生部例行发布会上,卫生部发言人对《处方管理办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表了态。

  【同期】(卫生部发言人 毛群安)正在搜集问题 会加快解决……

  【正文】新办法的实施初衷无疑是好的,只希望这些暴露出的问题能真正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解决好了,百姓们才能真正受益。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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