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5名法轮功人员分别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16:1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近日,我市法院依法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5名“法轮功”人员进行宣判。

  这些受到法律惩处的“法轮功”顽固分子,有的暗中张贴、喷涂、邮寄“法轮功”非法宣传品,有的在“法轮功”非法网站上散布、下载有害信息,触犯了国家法律,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如胶州市“法轮功”人员李某频繁登录境外“法轮功”网站,下载有害信息,并制作1500余份光盘、书籍、挂件等非法宣传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四方区“法轮功”人员邵某某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通过邮局寄送等形式向外地及本市市民大量散发宣扬“法轮功”非法宣传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市南区“法轮功”人员段某某在“法轮功”技术网站上发布教唆他人如何制作、下载、阅读“法轮功”有害信息的技术性文章,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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