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将采取高限处罚治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04:07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合肥7月12日电(记者吴晶晶蔡敏)针对太湖等重点湖泊流域水污染严重的状况,环保总局将采取“高限处罚”等措施,进一步加大重点湖泊流域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这是记者从12日在合肥召开的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高限处罚”措施包括: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一律停产停建;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对基层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一律取消;对于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触犯刑法的企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环保总局还将在重点湖泊流域全面实施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加强工业污染源氮、磷污染治理为重点,强化工业污染源的全面达标排放管理。2007年年底前,凡是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

  此外,重点湖泊流域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在2007年年底前,重点湖泊流域完成所有排污单位许可证核发工作。自2008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未获许可的排污企业一律不得生产。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