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原秘书受贿被判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09: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曾任商务部办公厅秘书、商务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用组组长的吴功阳,因受贿121万余元,于近日被市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法院查明,2001年底至2005年初,吴功阳在先后担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办公厅专职秘书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李涵静等人请托,为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乌鲁木齐市华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市大化集团、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南光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南洋进出口有限公司在申请汽车进口配额和焦炭出口配额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9次非法收受上述公司人员给予的贿赂款93万元,3.39万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万余元。

  开庭时,吴功阳自愿认罪,他说:“我感到很惭愧。我的单位不错,工作不错,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以前我也想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但是因为环境和我自身的因素,我犯了错。”

  市二中院认为,吴功阳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他能够当庭认罪、悔罪,具有坦白情节,因此对他从轻处罚。宣判后,吴功阳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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