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总靠办暂住证收费管流动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16: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市人大代表曾永胜提出,通过对出租屋和雇佣流动人员企事业单位征收税费,解决流动人员管理费用不足问题

  本报记者 傅堂牡 彭纪宁

  对于劳碌了一天的人们,家是温暖的港湾。然而,在临近岭南大道的一个城中村,劳累了一天的外来人员却被阻拦在村口,不允许回家,他们必须在交纳了一百多元办理暂住证费用和绿化费、卫生费后,才可以回到在村里租住的家中。当地人管这种做法叫作“封村”;其目的是为了让外来人员交钱办理暂住证,

  小小暂住证的后面,是一个开放的现代城市如何对待流动人员的大命题。流动人员在城市获得“市民待遇”,对于佛山、对于中国的很多城市,都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与创建和谐社会息息相关。

  来自公安系统的佛山人大代表曾永胜,长期关注这一敏感话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他提出要改变理念,以服务取代管理,禁止“捆绑收费”,逐步实现流动人员暂住证“零收费”。

  漏管流动人员50万

  工作在公安战线的曾永胜是有感于城市治安管理压力而开始对暂住证收费问题做专题调研的。

  据统计,有300万的流动人员常年工作、生活在佛山。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为佛山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但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工作造成较大压力,特别是漏管人员较多。目前,佛山有近50万流动人员未办理暂住证,这就意味着公安部门有近50万人漏管了。

  而根据有关部门负责人的估计,佛山市漏管的流动人员数量,可能要超出50万。公安机关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很大一部分是没有办理暂住证的,这部分人就属漏管的流动人员。

  经费不足难以管理

  曾永胜等代表经调研认为,流动人员管理不到位,关键在于管理服务经费“缺口”很大。

  根据有关规定,流动人员的管理涉及公安、计生、教育、卫生和劳动保障政府职能部门15个,但现实中,只有公安、计生、劳动保障等几个部门在做管理工作,主要还是公安一家。尤其在2003年国务院取消了“租赁房屋登记核准”制度后,政府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目标大多落空,导致流动人员的身份等基本信息采集陷于困境。

  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不到位,最主要原因是经费问题。目前,管理服务经费主要还是源于对流动人员办理暂住证的收费;对出租屋的税费征收和政府的财政投入,尚未真正到位。因此,管理服务经费的缺口很大。很明显,没有经费就无法落实相关管理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等问题,对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也就难以提高质量。

  征税解决管理费用

  解决流动人员管理的费用,仅靠办理暂住证收费,不是长久之计。

  曾永胜在他向市人大提交的议案中说:通过“封村”收费办证,将直接导致流动人员抵制办证的“恶果”,致使公安机关无法及时、全面地采集到流动人员的身份信息。

  他指出,解决问题的路径有两条:加强征收对出租屋和雇佣流动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税费,这两种税费的征收数字有多少?是否可以满足管理费用的需要?曾永胜算了一笔细账。

  据统计,佛山市目前实有出租屋39.4万间,每间出租屋平均月租金400元,全市一年出租屋租金收入可达189120万元,据地税部门提供的税率计算,税务部门一年可征收17731万元的出租屋税费,即使对全市出租屋总量的80%征收,其税费总额也可达14185万元。

  另外,佛山市目前实有暂住人员254万人,劳动部门对雇工单位一年可征收“使用流动人员调备费”总额为27432万元,即使按总额的50%计算也可达13716万元。

  目前,佛山市设立的市、区、镇(街)三级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属于政府内设办事机构,配备事业编制,费用由财政全额拨款。而村(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配备的综合协管员,其工资、保险及办公经费,才需要通过征收相应税费支出。按流动人员的2‰至3‰配备综合协管员,取其最大比例3‰,并以全市300万流动人员计算,共需综合协管员9000人,再参照治安联防队员的标准(人均1200元/月)支付费用,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全年管理费用支出为12960万元。

  通过上述三项数字计算比较,说明只要加强各种法定税费的征收,全市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的费用,是完全能够得到很好保障的。

  最终取消办证收费

  实现暂住证“零收费”的前提,是改变对流动人员的观念。曾永胜说,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的目的是采集和掌握流动人员身份信息,并非通过对流动人员收费而营利。

  他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公安机关基本上将暂住证的办理工作委托给村(居)委会的治保会,而很多村(居)委会会将一些费用(如卫生费、绿化费等)与办证费“捆绑”收取,导致流动人员误认为这些都是办理暂住证的费用,加大了流动人员的费用负担,导致流动人员不愿意办证。

  面对来自基层的现实问题,曾永胜提出,我们应该改变“取之于外工,用之于外工”的收费传统做法。要通过准确的预算,严格控制服务管理机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费用,同时加强对出租屋主和雇工单位的税费征收,再加上政府财政投入,保障管理服务机构正常运作,最终取消对办理暂住证的收费,达到免费办证,提高流动人员办理暂住证的积极性。

  把流动人员当市民

  流动人员有主动办理暂住证,配合城市管理义务的同时,他们也应享有一个合法公民的权利。曾永胜对记者说。

  他说,对于佛山和很多城市来说,人员的流动是城市发展的需要。流动人员如何和城市和谐相处,关键在于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和权利如何得到保障。目前,暂住证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流动人员在教育、医疗、社保等福利事项方面与常住人口有较大差别。如果我们将持有本市暂住证的人给予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话,相信会有更多的流动人员,会主动、积极地办理暂住证或者申报暂住户口。

  曾永胜表示:政府应当组织相应职能部门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尽早给流动人员在教育、医疗、社保等福利事项上以“市民待遇”,尤其对具备有自有产权房屋、专业技术特长或者有稳定工作等条件的暂住人员给予城市入户政策,同时要解决好流动人员就业培训和失业保障问题,减少无业人员给社会管理造成的冲击。

  

别总靠办暂住证收费管流动人员

  上图:给外来人员“市民待遇”是现代理念 施用和 摄

  

别总靠办暂住证收费管流动人员

  上图:某村治安员正在查暂住证 胡练宇 摄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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