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要求银行限制对高污染行业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4日10:06 21世纪经济报道

  “我们刚刚退出了一个被环保总局点名环评不合格的电厂项目。”7月13日,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

  此时正值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下文限制银行对高耗能、高污染(即“两高”)行业贷款。7月13日上午,银监会举行“加强贷款‘三查’,严把‘两高’贷款闸门”通报会,统计部主任刘成相提出,“对那些能耗、污染不达标,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贷款企业,要坚决收回贷款。”

  在通报会上,刘成相介绍,银监会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严密防范银行业风险的通知》、《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 切实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行业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高度关注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生产和投资增长情况,对已投入的贷款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银监会要求各银行在7月30日前将落实银监会通知的情况上报,银监会对双高行业贷款的摸底及现场检查也正在展开。(见本报7月9日《银监会央行两道令牌预警 双高企业贷款排雷》)

  前五月“双高”贷款增幅下降

  在监管部门和银行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前五个月“两高”行业的贷款已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加强了对“两高”行业的贷款控制。

  刘成相说,截至2007年5月末,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

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内的主要银行机构向石油加工、炼焦、化工、建材、钢铁、有色和电力等“两高”行业发放中长期贷款1.5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040亿元,增幅21.8%,同比少增527亿元,增幅比上年年末下降9个百分点。其中石油加工及炼焦业下降15.1个百分点,钢铁行业下降11.4个百分点,电力行业下降9.3个百分点。

  刘成相称,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加强了对“两高”行业的贷款控制。据银监会调查,一季度五家大型银行发放“两高”行业贷款1.3万亿元,仅占五行全部贷款余额的11%,比年初增长6.5%,较2006年10.5%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对“两高”行业贷款也呈现同样下降的趋势。2007年5月末,股份制商业银行“两高”行业贷款余额为3977亿元,比年初增加446亿元,增长12.6%,明显低于其中长期贷款17%的幅度。

  银监会对城市商业银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下半年,资产规模在500亿元的13家城商行“两高一资”(即“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贷款余额在2006年下半年呈现下降态势。截至2006年末,对“两高”行业贷款余额合计为206亿元,比2006年5月末减少12亿元,下降了5.7个百分点。

  银监会“三限一鼓励”

  刘成相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强化对“两高”行业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即“三查”),严把“两高”贷款闸门。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控制“两高”贷款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

  首先,银行要调整和压缩“两高”行业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两高”行业新开工项目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对项目审批(备案)、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评估、劳动安全、

城市规划等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或对“区域限批”地区的项目以及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予贷款。已经贷款的,要及时清收。

  刘成相表示,国家有关机关会对节能、环保政策和标准不断进行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这些不断变化的“两高”行业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检测。对那些能耗、污染不达标,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贷款企业,要坚决收回贷款;对能耗、污染虽然达标但不稳定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贷款企业,要调整贷款期限,压缩贷款规模,提高专项准备,从严评定贷款等级。

  银监会要求银行压缩和回收落后生产能力企业的贷款。刘成相点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焦炭、化工、煤炭、造纸、食品等行业,敦促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这些行业的落后生产力进行分析和研究,对发改委已列入落后生产能力名单的企业或贷款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回贷款”。对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或项目贷款未能调整或压缩的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本着审慎经营原则,提高专项准备,降低贷款评级。

  银监会限制“双高”贷款同时,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重点污染防治工程贷款要“积极支持”。

  差别监管

  刘成相表示,银监会将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管和服务。针对银行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表现,实行有差别的监管激励与约束政策,安排有差别、有重点的现场检查。

  银监会还将试行把节能减排信贷及相关工作列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评级的内容,将评价结果与被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准入、高管人员任职、业务发展相挂钩。银监会还在具体操作上提出要求,刘成相说,银监会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落实政府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对未能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地区或项目“区域限批”地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该地区的贷款结构进行认真调整,压缩相关风险敞口。对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地区,银监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审慎原则指导下增加对该地区的贷款,按需求设立新的分支机构或设立新的法人机构。

  银监会计划对“两高”行业贷款比例大,贷款余额不断增加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时安排现场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督促被检查机构进行整查。刘成相表示,在目前已安排的常规和例行现场检查中,银监会近期重点是关注与节能减排有关的合规检查和贷款投向检查。

  刘成相还表示,银监会将服务与监管并重,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银监会也将在培训、信息服务、与主管部门协调等方面加强对银行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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