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工罗马尼亚劳资纠纷之追踪:8人拿回中介费7.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4日10:53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夏冬兰、记者方方报道:今年二三月份,本报曾就南昌女工通过中介机构到罗马尼亚务工产生劳资纠纷一事进 行过连续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中介机构已退还8名女工每人中介费9000元。

  2006年6月13日,魏女士等8人分别与南昌市境外就业介绍所签订了一份协议,到罗马尼亚一家公司工作,合 同期为3年。合同对工作时间、月薪、加班费、带薪年假等作了约定。当年7月14日,8人到达罗马尼亚小镇巴克乌市,雇 主要求8人签订一份格式个体劳动合同。此时8人才发现,该份合同与出国前所签订的协议书不一致,遂未签订合同,并要求 回国。

  同年8月21日,由厦门汇贤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为魏女士等8人每人购买一张7000元的回国机票。魏女士她 们回国后,认为南昌市境外就业介绍所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侵犯了她们的权利,诉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厦门 汇贤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提起反诉,要求魏女士等8人每人赔偿该公司13060.6元机票费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双 方自愿达成协议。

  昨日,魏女士等8人每人拿到了南昌市境外就业介绍所及厦门汇贤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给付的中介费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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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务工该了解啥?一名南昌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想出境务工,首先要看清中介机构是否 持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中介还应出示出境就业国劳工部门批准的招用外籍工人的证书文件。中介费一般在工资总 额的15%~25%之间。值得注意的是,从2004年开始,

商务部规定劳务中介公司不能向外派务工人员收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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