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争夺母亲百万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5日03:10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他们接收了母亲的遗产,却没有完全履行照顾我的承诺,有时连生活费都不给我。”近日,18岁的中学生小容(化名)将她的外婆、舅舅、小姨告上法庭,请求分割百万遗产。

  临终托孤3亲人接管遗产

  1991年小容的父母离婚后,她一直由母亲李某抚养。2004年12月4日,李某不幸因病去世,临终前将她委托给外婆、舅舅和小姨监护和关照。李某去世后,3人还向李某所在的单位承诺,由3人负责小容的生活直到她结婚。小容说,就是由于3人的承诺,她才将母亲在银行的存款密码告诉他们,3人随后领取了李某在银行的存款、股票账户余额及丧葬费、抚恤金,并接管了李某的房产,总计约100万元。

  为分遗产孙女状告外婆

  “他们没有完全履行承诺,有时生活费都不给我,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小容说,2006年,3人与她曾达成移交协议,将母亲的部分遗产移交给自己,但是3人隐瞒了母亲生前在银行的存款和股票余额,所以小容起诉到重庆南岸区法院,要求查实母亲生前所有遗产,按查实金额分割给自己应得遗产。小容同时提出,外婆马某有退休工资,也有子女赡养,而自己现在读书,无生活来源,应适当多分。

  法院判外婆少分遗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生前在银行及证券公司有存款并购有股票,购有按揭住房一套及与单位签约购买的公有住房一套,遗产共计近百万元。

  李某去世后,马某曾在2004年分别从李某在交通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账户里取款20余万元,又从证券公司支取股票现金20余万元,2005年马某又委托女儿将李某生前留下的位于南坪的跃层住房以50余万元变卖,这样马某共领取近百万元李某的遗产。此后,马某帮小容购买一套房子时出资20余万。

  最终法院判决,位于沙坪坝的住房一套及小容处保管的10余万现金,由小容继承;马某处保管的近50万现金,由马某继承30余万,剩余的10余万由小容继承。

  3名亲人各有各的说法

  小容的外婆马某向法官辩称,自己和2个子女受到李某生前委托后,给予了小容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每个月给她600元生活费,并不是小容所称的完全没有履行责任。

  小容的舅舅和小姨都辩称,自己履行了对小容的监护和关照,而且在2006年8月26日,3人与小容签订了移交协议一份,与小容的财产关系全部了结。2人都认为,自己不是李某遗产的继承人,不应被列为争夺遗产案的被告。

  法院支持了小容舅舅和小姨的说法。重庆时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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