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敲定2010年节能减排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5日11:3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已下达节能减排任务指标:到201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94吨标准煤下降到0.79吨标准煤以下,比2005年降低16%;全省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二氧化硫(SO2)为42.4万吨,比2005年削减8%;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我省还明确了“十一五”各设区市GDP能耗下降率目标:三明市19%、龙岩市18%、南平市18%、泉州市15%、莆田市15%、福州市13%、漳州市12%、厦门市12%、宁德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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