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芮城县黑砖窑案共追究责任人16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11:12 人民网

  人民网太原7月16日电(记者刘锋 鲍丹)今天上午10:30,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将在山西太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黑砖窑”事件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处理情况。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山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建武、山西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王水成、山西省纪委常委贾毓杰出席了发布会。

  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代表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重点通报芮城县杨城镇宋健村宋健砖厂“黑砖窑”案中涉及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案件的处理情况。

  芮城县杨城镇宋健村宋健砖厂“黑砖窑”案共追究有关责任人1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6人,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撤销行政职务包含撤销任职资格以及罢免资格5人,行政降级4人,行政记大过4人。

  给予芮城县县长成杰(音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芮城县原县长助理,现任孟宁渡开发区副主任张子刚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县长助理李建武(音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羊城镇原党委书记,现任芮城县委党校常委副校长姚建峰(音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芮城县武槐镇党委书记原羊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姚永迟(音同)撤销镇党委职务处分,给予芮城县羊城镇副镇长韩中良(音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芮城县羊城镇企业办主任王友(音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敬孝(音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公安局副局长何为政(音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芮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商岩初(音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芮城县羊城镇派出所所长张在唐(音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羊城镇派出所指导员张永营(音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郭为力(音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芮城县羊城镇宋健村党支部书记宋建峰(音同)撤销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给更芮城县羊城镇宋健峰(音同)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镇

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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