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税局称物业税开征尚无时间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18:39 深圳晚报

  本报讯 对于近期深圳房价的“步步高”现象,民间关于开征物业税的讨论又起。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称,物业税是税收改革的方向,但我国的物业税目前正处于前期的调研阶段,对于开征尚无具体时间表。

  深圳市的房地产市场活跃,交易量大,因此成为国家开征物业税的调研试点城市之一。据了解,深圳目前正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研,包括物业税调控的方向、执行的可行性,以及征收办法等。目前尚未有具体的征收办法以及实施措施。

  对于民众所希望的开征物业税能够打压目前高企的

房价,有关人士称,物业税对于房价无直接的作用,其只能是对于经济活动当中一些不合理的现象进行调控。比如,控制炒房行为等。税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运用目前的税收政策,对
房地产
市场进行调控。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桓在一次关于税务的研讨会上称,物业税开征是一个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重大工程,不能草率开征,否则很容易造成很多中低收入家庭负担过重的后果。他认为,物业税开征后,由于把原来交易环节征收的税费稀释到了拥有环节,所以房价会有所下降,但下降多少还需要靠供求关系来决定。像目前全国的房源都是供不应求的情况,只是靠增加这种手段来打击房价,效果有限。

  物业税

  据中国税务学会的专家介绍,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值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据有关消息,物业税开征的可能性操作法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

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即把买房子前已经交的税,放到买房子后按年缴交收取。多方观点认为,此举可以彻底解决目前我国房产地征税中存在的“范围过窄、税基覆盖不全、计税依据不科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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