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行医一年 罚款两万(图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1:57 城市晚报

  《私带病患回家刮宫患者险丧命》接续报道

  事件回放

  3月24日,九台市上河湾镇农妇吕成丽因下腹疼痛到九台市第二人民医院(简称九台二院)诊治,遇到该院非当班妇产科医生尹景丽,尹医生说吕怀孕了,随后带吕回家实施了刮宫术。

  5月23日,吕病情加重到九台市人民医院就诊,诊断是典型的陈旧性宫外孕。医院立即对其实施手术,从腹腔抽出千余毫升积血,吕的性命保住了,却因为延误了最佳治疗期,导致身体受损,家里经济损失严重。吕成丽的婆家决定为她讨个说法,此举引来一些曾在尹家生产或治疗过的村民的响应。

  5月30日,九台市卫生局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调查此事。

  5月31日,长春市卫生局调查组赴九台同步调查。

  6月4日,担心矛盾升级,九台二院决定让尹景丽暂时停职。

  6月12日,九台市卫生局向报案村民宣读调查情况。

  7月2日,尹景丽的案子转回卫生局。

  

禁止行医一年罚款两万(图文)

  本报5月30日起对此事件进行了持续报道

  ■记者 程宛/报道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九台市卫生局了解到,该局已对九台二院尹景丽医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停止执业活动一年,并处2万元罚款。此处罚决定已经向上河湾镇被尹景丽领回家诊治过的患者家属宣布,患者吕成丽家人表示对此处罚结果不满意,将继续向上级部门投诉,并要求民事赔偿。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九台市卫生局采访了陈副局长。陈副局长说,已经将对尹景丽的行政处罚决定告诉给上河湾镇被尹景丽领回家治疗过的村民及家属了。

  陈副局长说,经过调查,确定尹景丽在家开展过诊疗活动,而且有证据证明。根据《职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卫生局的处罚决定是停止尹景丽执业活动一年,也就是暂时停止尹景丽行医行为,一年内不能行医,但是尹景丽可以在单位做其他工作。

  另外,公安机关调查后给出的结论是“尹景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九台市卫生局对尹景丽处以2万元罚款,这是根据《职业医师法》第39条做出的决定。

  患者吕成丽丈夫的大哥冯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个处罚结果,对于这个处理意见很不满意,他说他们将继续向上级卫生部门投诉,同时追究尹景丽的民事赔偿责任。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