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砖窑”事件 洪洞县委副书记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4:2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从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16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这个省的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黑砖窑”事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洪洞县委书记高洪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部门免去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延林副书记职务,并建议免去其县长职务,芮城县县长陈杰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案件共涉及8个市8个县

  山西省纪检委副书记杨森林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当地纪检委和监委所查处的案件共涉及临汾和运城两市的8个县。受处分的9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40人,一般党员干部37人,其中,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有30人。95人中,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7人,撤销党内职务7人,党内严重警告28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开除公职2人,撤职(含撤销任职资格及罢免职务)24人,降级19人,记大过15人,记过14人,警告1人。

  据介绍,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8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有2人。18人中涉及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其他县级领导12人,分别是洪洞县委书记和洪洞、乡宁、襄汾、芮城、临猗、新绛等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其他县级领导。

  杨森林说:“此外,司法机关正在追究涉嫌犯罪的8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其中2人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另外6人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我们将依纪依法作出党纪、政纪处理。”

   责成有关单位作深刻检查

  据介绍,在严肃追究“黑砖窑”事件中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同时,山西省有关部门根据调查情况,还责成临汾市委、运城市委向省委作出深刻检查。之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已经责成临汾市、运城市人民政府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其主要负责人在本市、本系统干部大会上作出检讨。

  此次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山西省芮城县阳城镇、万荣县皇甫乡和通化镇“黑砖窑”非法使用童工的5个案件,共涉及6名童工,有关部门共追究了6名劳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此外,1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还重点通报了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和芮城县阳城镇孙涧村孙涧砖厂“黑砖窑”案件,共对两县的41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

  杨森林说,下一步,随着司法审判工作的推进和违纪案件调查工作的深入,山西省将对其他的违纪违法案件作出处理,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对“黑砖窑”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要继续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据新华社

  非法用工背后是否存在渎职侵权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严查令”

  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违法犯罪的背后是否存在疏于管理、滥用权力、权钱交易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严肃查处非法用工违法犯罪涉及的渎职侵权犯罪。

  通知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充分认识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依法查办非法用工等严重违法犯罪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作为当前查办案件的重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公平正义。

  通知强调,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制权威,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各地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加强与本地党委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协调配合,积极参加本地区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对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违法犯罪是否存在疏于管理、滥用权力、权钱交易,使之处于失察和失控状态的问题;对农村流动人口的管理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的问题;对存在的无证砖窑、煤窑等有没有及时发现并依法取缔,注意从中发现渎职侵权犯罪的案件线索。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决不姑息。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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