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社工按级别定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4:32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邹娟 实习生 王恒

  记者昨日从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获悉,本市拟在卢湾、闵行、浦东三个区试点青少年社工“职业晋阶与薪酬制度”,在保证青少年社工平均薪酬不低于上海在岗职工平均水平的同时,根据本人学历及工作经验等拉开社工薪酬等级。

  据悉,本市拟在卢湾、闵行、浦东三个区试点重新划分青少年社工职业等级。社工的薪酬直接与其职务、级别等挂钩。

  设想中的青少年社工职务由低级至高级分别是:初级社会工作者(可对应初级职称)、中级社会工作者(可对应中级职称)、资深社会工作者(可对应副高级职称)、首席社会工作者(可对应正高级职称)。

  不仅如此,为了配合薪酬制度设计,《研究》建议采用“双梯制”,即在各个职务段内设立若干级别,使社会工作者既可以有不同职务段的晋升,也可以在同一职务内有不同级别的晋升。

  如此一来,试点区域社工的薪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职务、级别不同,经验多寡、绩效优劣都将成为影响个人收入,拉开薪酬的关键环节。

  专家指出,在现阶段,应先确定机构社会工作者平均薪酬不低于上海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据悉,在卢湾、闵行、浦东几个试点区,这一目标基本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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