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签“换妻协议” 警方及时制止予以批评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7:58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安徽商报》报道 7月12日,安徽天长市公安局冶山派出所民警依法制止了一出荒唐的换妻闹剧,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0岁徐某家住天长市郑集镇张桥村,28岁的金某家住天长市冶山镇福胜村,两人一起在外打工,是比较好的朋友。2004年初,两人到贵州娶回胡某和龙某两名女子做老婆,双方都没有办理结婚证。2007年初,徐某与金某的妻子龙某勾搭在一起,被金某发现了。

  自认吃了亏的金某提出了要和徐某交换妻子,徐某同意,双方就签订了一份“换妻协议”,徐某父子、金某父子以及从贵州买来的妻子龙某、胡某分别在“协议”上签了字,并按了手印。“换妻协议”签订后,徐某就把金某的妻子龙某带到北京打工。可是,徐某的妻子胡某却哭着不肯去金家过日子,这出闹剧最终惊动了公安局,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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