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实行临时救助申报代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8:31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7月1日以来,泰州高港区不少困难居民发现,他们申请大病救助不需东奔西跑,只要在所在地卫生院填写一份申请表,就能很快领到救助金。

  “之所以这么快、这么方便,是因为申报工作全部由乡镇(街道)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代为办理了。”该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新美介绍,6月15日,高港区政府召开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和《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修订方案,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这也是该区政府常务会议连续三年专题研究社会困难群体救助办法。2005年,该区在全市率先出台8项社会救助办法,去年又新增4项,实现了困难群体社会救助的全覆盖。

  “救助办法实施以来,全区已累计救助困难群众2.4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800万元。我们走访调研时发现,困难居民申请大病救助必须自己逐级申报,由于程序不熟,办理速度较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大病患者的及时救助。”李新美说。

  为了提高救助实效,最大程度地防止困难群众因灾致贫、因病返贫,该区通过的临时救助和大病救助修订办法,提高了救助标准,简化了审批程序。李新美告诉记者,过去,困难群众在申请临时救助时,必须经过6个环节,至少需要10天时间。现在,该区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对办结时间作了约束,整个审批程序从村至镇至区,最多只需要7天;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生活暂时特别困难的人员,特事特办,减化程序,他们当天就可拿到救助金。(邵釜明 李新俊 赵晓勇)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