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投资”节能:为何市场遇冷--节能减排纵深行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8:46 河北日报

  核心提示

  “我们现在出钱给别人安节能电器,人家都不愿意。”日前,河北一家节能公司经理对记者表达了“零投资”节能在河北鲜有用武之地的苦恼。

  这家公司进入河北3年,真正与我省企业达成合同能源管理“零投资”协议的只有一家。而我省另一家节能企业一年中仅卖出了一部分节能产品,一个“零投资”协议也没有达成。

  “零投资”,这种新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一方面降低了客户的节能投资风险和节能的门槛,另一方面也对节能服务公司的管理提出了高要求,是国际上成功运行多年的一种节能机制。

  今年5月,《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但“零投资”节能这个本应受到市场欢迎的机制,在现实中却举步维艰。

  1、多数企业不相信节能还有空间

  “你们商场尝试过‘零投资’节能方案吗?”7月6日,记者问邯郸市某商场的负责人。

  “听说过,也有两家节能公司找过我们,但没谈成。”

  “为什么?”

  “我们已经全部采用了节能灯,还能有多大的节能空间?”

  “你们一分钱不花,为什么不让他们试一试?”

  “‘零投资’是不用我们花钱,但让他们来安装调试设备,对我们经营有影响,太麻烦。”

  据了解,我省大部分从事节能产业的公司推出的是一种新的节能模式———合同能源管理,通俗地称为“零投资”营销模式。具体讲,就是节能公司无偿为用户提供节能设备、安装及测试,其投资通过与用户分成能源节省费用收回。

  但是时至今日,来自目标客户的反馈却让节能公司郁闷不已。“在很多企业管理者眼里,采用节能灯就是节能改造。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来了,也不可能有什么更高明的手段,所以连让对方试一试的机会都不给就拒绝了。有的企业甚至认为我们肯定是在偷供电公司的电。”一位节能公司的负责人苦恼地对记者说。

  采用节能灯后,果真就没有节能空间了吗?以做照明节能见长的河北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说,采用节能灯后,仍然可能有20%左右的节电空间。“可惜这样的道理不是所有的单位负责人都懂,意识障碍影响了照明节能的专业化改造。”

  “自认为已经采用了最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没有多大的节能空间了,这样的偏见制约着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北京金易奥科技发展公司河北站经理姚泊生也有同样的感受。

  生产基地位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金易奥,是一家专做泵站节能服务的公司。姚泊生介绍,虽然许多大型供水公司、油田、电站、写字楼的泵站用的都是外国进口的设备,已经采用了变频调速和智能控制技术,但是国外设备设置的智能控制程序和国内的生产条件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仍然存在节能的空间。

  2003年,金易奥对哈尔滨三水厂进行了“零投资”节能改造。双方合同约定,投资全部由金易奥承担,节电率要达到7%,改造后前3年节省的电费金易奥和三水厂八二分成,金易奥的收益最高不能超过94.5万元,封顶不保底,3年后设备和收益全部归三水厂。实际的运行结果是节电率7.31%,年节省电费50多万元,不到3年金易奥就拿到了94.5万元。

  姚泊生说,还有多大的节能空间?很多用户自己并不清楚。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上门进行测试分析后,能拿出一个效益分析报告,经过试运行后即可确认效益报告的准确性。“只要别怕麻烦,进行科学计算,节能的空间可能会大大出乎意料。”

  [编者感言]如果把能耗大户比成“病人”,那么节能公司就如同“医生”。不用“病人”投入一分钱,“医生”就能对症下药,开出疗效显著的“节能药方”,“病人”何乐而不为?可是眼下许多“病人”和春秋战国时期的蔡桓公一样,根本不相信自己有病,即便是有扁鹊那样的神医,也无可奈何了。

  2、宁可购买设备也不愿“购买”机制

  据记者调查,节能固然是每个企业的需要,但并不是每个企业都会选择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节能的主要对象是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但他们往往经济效益较好,会自己投资搞节能改造,对合同能源管理往往不感兴趣。

  “到目前为止,我们公司已经为国内300多家单位的泵站进行了节能改造,但绝大部分改造项目是客户一次性买断设备,真正以‘零投资’方式签订合同进行能源管理的项目不到10%。”7月5日,姚泊生这样对记者说,金易奥对石家庄八水厂泵站的节能改造是以买断的方式进行的,八水厂投入10多万元购买了全部设备。

  “我们所做的照明节能项目,大部分也是一次性买断设备,以‘零投资’或者共同投资进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只有少数几家。”河北超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忠利说。

  采用“零投资”方案,用户不需要投资一分钱,并且不承担改造失败的风险,还能获得节约利益的分成,这样的方式似乎更容易得到用户的认同,可为什么他们更热衷于花钱买断呢?

  记者了解到,专业节能公司和用户刚刚接触时,一般达成的都是“零投资”改造意向。意向达成之后,节能服务公司要对用户用电、用能情况进行分析和测试,并在小范围内安装设备,进行节能改造试运行,以便提出投资预算和效益分析报告。一般情况下,小范围试运行节约的效益会超出用户的预料,面对即将到口的“肥肉”,用户往往变卦,转而要求买断设备,独享收益,结果双方的合作以“零投资”开场,以一次性付款购买设备谢幕。

  省发改委一位官员说:“很多企业把节能管理机制与节能技术改造看成是一回事。其实,合同能源管理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节能措施,更重要的是一种能减少能源成本支出的市场机制。前者是在生产过程中力求减少浪费到最低程度,属于一种内部管理;而后者主动寻求外界的帮助,期望获得节能所带来的收益。”

  [编者感言]过去农民收割小麦,自己下田挥舞镰刀,一家人三五天才能干完的活,现在雇请有联合收割机的“麦客”,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完成。如果服务不好,还可以另请高明。

  节能服务市场化也是一个道理:企业客户可以专注于自己的主营业务,不必为节能降耗花费过多精力。而专业公司将为企业提供能源效率诊断、项目设计、项目融资、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等“一条龙”服务,何乐而不为?

  3、诚信缺乏阻碍“零投资”模式推广

  “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往往经营差、信誉不佳、资金紧张,又亟须通过节能改造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比较容易选择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但是同时也给节能公司分享节能效益带来较大的风险。讨要回款是节能公司最头疼的问题,耗费了大部分的精力,而且经常进入司法程序。”省发改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目前市场诚信度还不能令人满意,客户拖欠节能公司应得收益的情况时有发生,阻碍了‘零投资’的发展。”石家庄市发改委环资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说。

  部分企业缺乏诚信,阻碍了“零投资”模式的推广。据介绍,节能服务公司因为承担了大部分的风险,在获利时就需要将资金占用、人员费用等一系列因素都考虑进去。一些企业对此十分眼红,经常发生一次性合作,后面不再合作的事情,甚至故意不支付节能分享利润,使节能服务公司在谈判项目和实施过程中,把大量精力用在了风险控制方面。

  另一方面,有些节能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存在专业化不强的缺陷,给企业提供的往往不是自己研发的专利技术,而是社会上集散的技术,充当的也是服务公司的角色。再加上我国目前也没有统一的节能行业标准,节能产品鱼目混珠,严重阻碍节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位节能公司的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到一家企业谈生意,对方就将他们领到该企业的锅炉房,指着废弃的“节能设备”告诉他们,一家节能公司提供的设备根本就不节能,还使锅炉出了故障。

  “零投资”方案,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在合同期间,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运行和维护节能设备,而记者接触的几家节能服务公司都强调他们的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运行起来不需要多少人工干预,客户都可以自行运行和管理。

  一位买断节能设备的企业负责人说,一开始他们与节能公司谈的就是“零投资”方案,但设备来了以后,这家公司就再也没有派人来管过。与其这样,还不如企业自己把设备买下来,节能的收益全归自己。

  [编者感言]合同能源管理目前还没有被社会广泛认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机制不健全,一方面部分客户缺乏诚信,社会缺乏融资担保体系,另一方面专业节能公司实力不强,不能提供完备的管理服务。

  4、政策短腿拖住“零投资”节能后腿

  2007年5月3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提出:“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制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指导意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国家的政策导向已经非常明确,但具体的扶持措施尚未出台,节能服务公司的‘零投资’项目得到的政策扶持非常有限。”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节能服务公司的负责人说。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电费、能源费实报实销财政制度,导致这些单位没有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他们公司曾经为两家事业单位进行过节能改造,一家单位实行的是电费总额固定,节约后归自己支配的制度,另一家是电费实报实销,节约浪费与自己的利益不挂钩。结果,前一个单位的积极性很高,后一个单位的积极性就差很多。

  电费实报实销,更新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却需要层层审批的制度,也让一些单位的负责人不愿意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太麻烦!”成了一些单位拒绝节能改造的理由。

  缺少金融担保体系,也阻碍“零投资”的发展。姚泊生告诉记者,他们的“零投资”合作伙伴中,有个别单位拖欠费用,拖欠几个月甚至拖欠几年的都有。

  姚泊生说,实际上节能公司的压力非常大,随时面对失败的风险。但时常它所承担的风险和获得的收益并不成比例。所以我国应该制定节能产业标准,并由各地节能监测中心强制检测,提高节能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

  [编者感言]政策导向确实十分重要。问题的关键是现行节能法律法规约束力较弱,对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业或行为并没有明显的惩罚措施,对节能行为也缺乏明显的激励政策。目前一些国有大型企业节能积极性不高,但他们又都是用电大户,这将大大制约“零投资”节能的发展。为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把节能指标作为考核企业及其领导人经营业绩的一项硬指标,促使他们积极开展节能项目合作,以达到企业节能和开发全省节能潜力的目的。 □本报记者 郑建卫 [邯郸、石家庄报道] 相关新闻 专业公司管理 收益两家分成 邯郸路灯节能"零投资"试验

  从2007年5月起,邯郸市在联纺东路、学院路、丰收路3个路段进行了节能改造试验和测试,效果非常明显,为邯郸市城区路灯大规模“零投资”节能改造奠定了基础。

  节电效果能有多明显呢?邯郸市联纺东路、学院路、丰收路3个路段两个月的试验测试结果表明,三个路段中有两个路段节电率为34%,一个路段为37%。即使按节电率25%的保守数据进行测算,改造后邯郸市路灯的电费每年将节省340万元。

  “不仅如此,节电改造后,灯具的寿命也会延长,灯具的维护费用也将明显降低。”负责这项节能改造工程的河北超美科技公司总经理刘忠利说。

  这么明显的效果是怎么来的呢?有关技术人员介绍说,和汽车在经济车速下运行最省油一样,灯具也有一个最佳的发光量耗电比。前半夜用电量大,电压低,而后半夜用电量小电压又升高,受用电负荷变化的影响灯具不能始终在最佳状态下工作,导致耗电量大、效率低,还影响灯具寿命。节能改造就是给灯具加装智能控制设备,该设备能够随时根据用电负荷的变化自动调节,保证灯具的最佳工作状态,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

  “本来我们给邯郸市财政局、路灯所提出的是‘零投资’改造方案,由我们公司承担全部改造费用,在一定时间内的节电收益也大部分归我们所有,财政局、路灯所没有任何风险。但是测试结果出来之后,由于节电效果太明显,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共同投资,分享收益。”刘忠利7月6日接受采访时说。

  早在2005年初,该市峰峰矿区以“零投资”方案与河北超美科技公司合作,对其25个路段的路灯进行了节能改造,把原来每年80多万元的路灯照明电费降低到60多万元,节能效益十分明显。邯郸市主要领导得知此信息后作出批示,要求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局路灯所和节能服务公司合作,对市区路灯进行改造。

  以“零投资”方案对峰峰矿区的路灯进行节能改造,河北超美公司获得了在7年的时间内共收取55%节能收益的权利。而邯郸市城区的路灯改造中,政府有关部门计划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邯郸市城区的路灯进行节能改造,600多万元投资双方各承担50%,节约的电费双方五五分成。4年后,设备移交给邯郸市公用事业局,节约的费用全部归邯郸市财政,正式合同有望在本周内签订。

  文/本报记者 郑建卫

  小资料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就是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能源服务合同为客户企业提供能源诊断、方案设计、技术选择、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及跟踪等一整套的系统化服务。在合同期间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企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高效的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企业所有。这是上世纪70年代能源危机后在发达国家兴起的一种节能机制。1997年引进我国,目前仍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有以下3种模式:

  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所谓“零投资”节能。节能服务公司自己融资,帮助客户实施节能项目的改造,按照合同约定,按照一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之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

  二是节能量保证型,资金不一定全部来自节能服务公司,也可能是客户自己有一部分资金,节能服务公司最主要的是要保证所承诺的节能量,否则就要进行赔付;

  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的能源费用,包括电、热能全部交给节能服务公司管,节能服务公司自己改造,节约的效益自己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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