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弊案 台“金管会”三官员涉图利被移送法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9:14 中国台湾网

  

力霸弊案台“金管会”三官员涉图利被移送法办

  台“金管会”银行局二组组长张国铭

  

力霸弊案台“金管会”三官员涉图利被移送法办

  台“金管会”参事曾国烈

  中国台湾网7月17日消息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审理力霸案,台当局“金管会”副主委张秀莲、“金管会”参事(前“银行局长”)曾国烈及“银行局”组长张国铭等三人出庭作证,合议庭认为他们同意力华票券违法放贷给力霸集团子公司,涉嫌图利,决定移送检方侦办。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由于力霸案被告曾武夫曾在开庭时承认,力华票券的案子是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透过“上层”关系运作而成的,台北地方法院因此传讯台当局“金管会”相关官员到庭作证。

  庭讯时,审判长提问,台“中央银行”1999年起每年的检查报告都指出力华票券对同一关系企业(力霸子公司)违法放贷,为什么台当局“金管会”却认为这些子公司是两个关系企业?审判长并怒斥:“公权力就是这样被你们玩完!”

  合议庭发现,“金融票券管理法”规定,对同一关系户授信,有担保部分不得超过公司净值35%、无担保部分不得超过20%,但力华票券对于力霸旗下数十家子公司大量授信,到2002年时逾此比率超过30亿元新台币。

  合议庭认为,张秀莲等人的说法无法解释为何无视台“中央银行”的检查报告,一再让力华票券展延违法放贷,决定将他们移送法办。(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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