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9:19 中国政府创新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
河北省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

  2002年3月22日,石家庄市成立“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它是一所兼有救助、保护和教育等多项功能的流浪乞讨儿童保护教育机构。该项目由市委市政府投资兴建,市司法局主办,市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及团市委协办。

  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与全国其他120多家流浪儿童救助机构相比,其不同之处在于:首先,将儿童救助与成人救助分离,建立专门的流浪儿童救助机构;其次,救助期限以流浪儿找到监护人为限,防止重复流浪;再次,将救助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开设思想品德课、法制课、心理调整课和从一年级到初一的文化课,对流浪儿童进行心理、品行矫治并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最后,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事业法人管理”机制,日常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以“双休日父母”、志愿教师和捐款捐物等多种形式参与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少保中心具体负责日常保护教育工作。

  

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自2002年3月成立以来,已经接收了129名流浪乞讨儿童,他们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年龄在7到16岁之间。中心为他们提供了良好的生活条件,规范的9年义务教育,并矫治其不良品行。中心先后为70多名流浪儿童联系到法定监护人并将其接走,为11名孩子聘请了“双休日父母”,为2名孩子联系到私立中学免费读书,有4名16岁以上孩子在中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后找到了工作,目前还有50多名流浪儿童在中心接受救助和教育。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在该市范围内保障了流浪儿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权,预防和减少了流浪乞讨儿童走向违法犯罪,推动了保护流浪儿童的有关立法工作,激发了社会各界对流浪儿童的关注和捐助,因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石家庄市保护教育流浪儿童的创新做法和良好成效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河北省政府的高度支持和肯定,中央电视台、

人民日报等50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北京、天津、无锡、保定等地曾经前来参观学习,天津市也建立了类似的中心。为了使所有流浪儿童都能得到救助和教育,需要进一步推动流浪儿童保护教育的立法工作,明确监护人责任、监护权转移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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