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大盗"连偷9东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09:2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阮友直通讯员 强振超

  本报讯 未婚女子吴某锋,以假身份证应聘当保姆,到雇主家只要偷到值钱的财物,立马不辞而别。在短短5个月时间里,她先后换了9个东家,盗取钱财共计83000余元。日前,福州鼓楼区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她9年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罚金。

  据介绍,吴某锋今年31岁,尚未出嫁。2006年初,她从电线杆的“牛皮癣”处联系到制假人员,以每本30元至50元,先后以“蒋文”、“陈思桦”、“蒋玉”等名字办了多张假证。

  2006年4月23日,她通过黑中介联系到第一个东家,仅隔一天,她趁东家晚间熟睡之际,顺手盗走家中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手机、手写板各1个,连夜出逃。吴将所有赃物全部低价变卖,当了几天大款,逛商场、购名牌、进饭店、吃海鲜,还煞有介事地告诉乡邻,自己找到了富亲戚。

  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吴先后来到融侨东区、达芙妮名苑、闽江春晓、居住主题公园、温泉水乡别墅等处做保姆,少则一天,最多不超过半个月,偷走东家贵重财物,总计83000余元。

  鼓楼警方经过数月排查,于2006年9月28日在鼓楼一家无证中介处,将前来应聘保姆的吴某锋当场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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