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撕借条被罚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2: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 通讯员孟雪颖)张某借钱不还,还撕毁借条。近日,张某因妨碍民事诉讼被海淀法院罚款1000元。

  2005年4月,张某向王某借款50万元,约定2006年10月30日还款。张某未按期还款,王某多次催要未果后将其告上法院。今年3月23日,张某以商量还款事宜为由,将王某骗至招商银行中关村支行内。见到王某出示的借条后,张某抓过借条并撕毁。

  事发后,王某代理人将这一情况向法院说明。但在法院的核实中,张某却矢口否认自己曾撕毁过借条。法院工作人员立即来到招商银行中关村支行,调取了事发当天的银行录像,录像中清楚地记录了张某撕毁借条的过程。这时张某才承认自己撕借条的事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