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医院院长收受药材商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2:4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曾任顺义区第二医院、顺义区中医医院院长的李春耕和顺义区第三医院原院长王璞勋,因涉嫌收受药材供应商的贿赂款共计27.5万元,近日被检察机关公诉至顺义法院。

  检方指控,2002年5月至2006年10月,今年53岁的李春耕在担任顺义区第二医院、中医医院院长期间,先后10余次收受药材供应商曹进全的贿赂款人民币20万元。48岁的顺义区第三医院院长王璞勋则在此期间内,在医院药品采购过程中收受曹进全的贿赂款人民币7.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李春耕、王璞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李春耕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王璞勋受贿数额巨大,应当分别以受贿罪追究2人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41岁的河北省深泽县人曹进全也被同时提起了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曹进全作为药材供应商,在销售药品过程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这3起案件。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