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黑砖窑案昨一审宣判打手包工头分获死刑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4:30 重庆晨报

  黑窑主王兵兵一审被判9年

  在17日公开宣判的5起黑砖窑案件中,洪洞县王兵兵一案最为受人关注。

  (案情回放)2006年正月,衡庭汉经其弟介绍承包了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王兵兵的黑砖窑,后购买民工并殴打、强迫劳动,并致人死亡。2006年腊月的一天上午,打手赵延兵以民工刘宝干活慢为由,殴打刘宝,在追打过程中,赵延兵用铁锹打击刘宝的头部和腰部,致其倒地,后被人扶回工棚。第二天下午刘被发现死于工棚内。当晚12时许,赵延兵、衡明阳、王兵兵及陈志明、李不韦将刘宝的尸体掩埋于砖厂背后山坡的一旧墓穴内。

  (法庭判决)临汾中院一审认为,赵延兵对被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的民工,施以毒手,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衡庭汉授意看管人员对干活不积极或逃跑的民工进行殴打,对赵延兵故意伤害致死刘宝持放任态度,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黑窑主领刑9年

  (案情回放)窑主王兵兵黑砖窑生产期间,民工每天干活时间长达14至16个小时,晚上则都被锁在一个大工棚内,同时王兵兵还饲养了4条狼狗在黑砖窑看场护院。

  (法庭判决)临汾中院认为,黑窑主王兵兵有亲自殴打和提供交通工具追找逃跑民工的行为,并伙同衡庭汉从西安火车站骗回民工3名,非法拘禁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8名从犯最高领刑3年

  (案情回放)王兵兵黑砖窑打手陈志明、周学平、金新建、赵丰弟、彭银林、肖安强等6人,受衡庭汉指使负责看管民工,他们以殴打、用木条封死窗户、逼迫等手段限制民工人身自由,强迫民工超长时间劳动。

  (法庭判决)洪洞县法院一审认为,上述6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非法拘禁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

  衡明阳、刘东升受雇于他人看管民工,剥夺他人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刘东升还随意殴打他人,致杨高峰轻伤,应从重处罚,因其实施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从轻处罚。且衡明阳、刘东升在非法拘禁中处于从属地位,系从犯。

  衡明阳、刘东升非法拘禁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包工头老婆被判缓刑

  (案情回放)黑包工头衡庭汉的老婆杨小兰,在明知衡庭汉等人系犯罪的人后,仍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和财务,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

  (法庭判决)洪洞县法院鉴于杨小兰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本报综合消息

  洪洞黑砖窑案12人受惩处身份 姓名 罪名 判决结果打手 赵延兵 故意伤害、非法拘禁 死刑包工头 衡庭汉 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无期徒刑窑主 王兵兵 非法拘禁罪 有期徒刑九年打手 衡明阳 非法拘禁罪 有期徒刑二年打手 刘东升 非法拘禁罪 有期徒刑二年打手 陈志明非法拘禁罪 有期徒刑二年

  身份 姓名 罪名 判决结果打手 周学平 非法拘禁罪 有期徒刑二年打手 金新建 非法拘禁罪 有期徒刑二年打手 赵丰弟 非法拘禁罪有期徒刑二年打手 彭银林 非法拘禁罪 有期徒刑二年打手 肖安强 非法拘禁罪 有期徒刑二年衡妻 杨小兰 窝藏罪 有期二年缓刑三年

  另4起黑砖窑案同日宣判

  发生在山西南部的另外4个黑砖窑案中,法院一审认定张振敏待黑包工头、黑窑主的行为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涉案人员分别判处一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5000元至3万元的罚金。但法院并没有认定他们安排看管人员殴打民工的罪名。

  宣判案件只涉及一起童工案

  昨天宣判的案件当中只有一起涉及到2名罪犯雇用一名童工案,而之前山西警方公布的解救童工数字是14人。

  芮城县法院7月初审理黑包工头张振敏和黑窑主李学志等人强迫职工劳动一案时认为,被告人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从河南、山西、陕西等地区骗招了上百名民工,其中潘某某未满16周岁。

  刘冀民说,黑砖窑的14名系列童工案中,除已宣判的一起案件外,其他已处于侦查、起诉阶段。

  受害人反应平淡

  昨天,河南受害者申海军闻听黑砖窑案一审判决后表示,“这么快就判了?”

  仍在养伤的申海军得知赵延兵被判死刑,衡庭汉被判无期后说,打死人就该判死刑,衡庭汉没打死人,判无期也没什么争议之处。

  但几名被告的代理律师闻听消息后,对法院判决表示不解。“衡庭汉是犯罪集团的头目,如果不是他胁迫赵延兵看管并殴打民工,也不至于出现有民工被殴打致死,从这个角度上说,不判衡庭汉死刑是让人难以接受的结果。”

  山西高院解析黑砖窑案:

  不属于黑社会性质

  在17日进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说,首批宣判的黑砖窑案中29人分别涉嫌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窝藏罪等五宗罪。

  民事赔偿存在难度

  刘冀民说,在黑砖窑案公开开庭审理前三日,法院均张贴了公告,并将传票和通知书送达和通知到相关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坚持保护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所有受理案件的法院在开庭前均告知了受害人的诉讼权利,并通知到庭参加诉讼,但部分受害人没有回应,未能到庭。”最终,山西方面决定快速对刑事部分作出判决。刘冀民还表示,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他们遭受的直接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请求给予赔偿。

  山西司法机关即将开展的集中对附带民事部分案件另行开庭审理,也存在不小的难度,“由于受害人多,他们被解救后大部分回到了原籍,也有回到原籍又出去打工的人员”,刘冀民认为,寻找受害人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5公务员近期将依法判决

  刘冀民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日,永济市和侯马市检察院已将4件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案诉至法院。

  这4起案件涉及永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尚广泽、负责人侯军元,洪洞县工商局广胜寺工商所副所长郭伟民、干部魏世红,洪洞县公安局广胜寺派出所民警席志强等5人。这些案件有关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将于近期依法判决。

  黑砖窑案不属涉黑性质

  刘冀民在发布会上表示,黑砖窑案不属于黑社会性质犯罪行为。

  刘冀民解释说,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在非法控制方面是片或者面,而不是点。黑砖窑案件只是在黑砖窑内对民工限制自由、打骂、强迫劳动,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是在一定区域、一定行业形成。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由于波及面大,所以往往会对多数群众造成心理上的恐惧,给社会的一定地域、一定范围带来秩序上的不稳或者是混乱,黑砖窑也不具备这样的特征。

  拐骗民工不是拐卖人口

  临汾中院一审认定衡庭汉通过中介拐骗民工31人,却没有追究其拐卖人口罪。

  刘冀民回答记者提问时解释说,按照《刑法》的规定,准确的罪名叫拐骗妇女儿童罪,而不叫拐卖人口罪。按照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拐骗妇女儿童罪犯罪中的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男女儿童,而衡庭汉拐骗来的这些民工都是成年男性,既没有女性,也没有不满十四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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