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担责 摔伤检修工人变成“无名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4:5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见习记者 郑刚 冯石

  昨日下午3时许,一名工人在天仙桥南路6号二楼外墙检修空调时坠下,造成颅内出血并一直昏迷。事故发生后,伤者被送到市七医院抢救,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无人站出来表示愿对此事负责。由于伤者一直昏迷,医院中其姓名栏的信息只能用“无名氏”代替。

  未拴保险绳 工人摔伤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外科病房里见到了伤者,伤者头部摔出了一道口子,嘴里插着呼吸管,处于昏迷状态。

  由于找不到伤者家属,也无人主动前来承担责任,病人的信息便成了谜,他的名字只能用“无名氏”代替。

  随后,记者赶到了事发现场,伤者落地的地方仍有斑斑血迹。记者看到,一个长约4米的铁架子挂在用来固定空调外机的架子上,离空调外机不远处有几根高压线。

  “以前他都拴了保险绳的,今天没有拴”,目击者刘先生说。刘先生是该楼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据他介绍,伤者检修这个空调已经5天了。刘先生猜测,可能是铁架子晃动而伤者手里又拿着空调压缩机,重心不稳摔了下来。

   是谁请的他 无人出头

  据了解,伤者所修的空调属于某茶楼,但当记者试图向茶楼老板了解情况时,茶楼工作人员表示,“老板不在”。尽管事发已经两个小时,茶楼工作人员仍坚称自己对外面的情况一无所知,连工人是否是茶楼请来的都不知道。可一名医生表示,打120电话的就是茶楼老板。

  到底谁该对事故负责呢?“我们早给他们打过招呼了,就是不听”,刘先生说,检修空调的工人是茶楼请来的,“他们(茶楼)应该先联系我们,然后由我们联系供电局,先断电再找专业人员检修,他们这是私自检修空调,物业公司是没有责任的”。

  律师说法

  四川嘉世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跃帮表示,如果伤者是检修公司派出的,应由公司负责;倘若茶楼私下请个人检修空调,而没有审核对方是否具有资质或者明知其没有资质又与其达成了口头协议,茶楼应当对此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于律师还提醒市民,检修空调最好不要请打游击的“个体户”。因为找正规的安装公司对空调进行检修时,一旦发生意外,对空调主人而言可减少损失,对工人而言赔偿相对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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