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黑砖窑”一打手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7:16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太原电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昨宣布,涉及黑砖窑事件中的7案29人已审理完毕,于昨天下午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其中,赵延兵被判处死刑,衡庭汉被判无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为追求产量,在砖还未降温的情况下,衡庭汉等人就硬逼民工出砖,致使民工赵二宝面部烧伤(重伤),张银磊背部、双足烧伤(轻伤),卫大宝双前臂烧伤(轻伤),冯建伟等13名民工轻微伤。赵延兵、刘东升多次殴打民工。赵延兵受衡庭汉授意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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