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管理办法监管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8:19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胡江南 通讯员葛廉徐航)昨日,省工商局向媒体透露,《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从8月1日起施行。这是省政府出台的首个食品安全监管规章。

  据悉,国务院2004年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至工商部门。然而,相对于生产和消费环节,国家和地方都未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配套法律法规,给工商部门执法带来不便。

  据介绍,即将实施的《管理办法》共5章38条,不仅确定了工商部门的职责,还界定了卫生、农业、质监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商务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避免相互推诿等现象发生。

  《管理办法》明确了食品经营者的责任。首次将现行的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进货台账、质量管理、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5项自律制度,提升为政府规章。

  《管理办法》还规定市场开办者应当履行“核验进场经营者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经营证件。不得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等7项义务,并赋予工商部门对不履行义务的市场开办者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明确快速检测的法律效力。工商部门可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抽查监测散装、裸装食品,对不合格食品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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