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试点“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8:56 扬子晚报

  7月12日,滨海县滨淮镇长兴村、八巨镇东港村等五个村被确定为国家“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村。

  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由国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政部联合开展,首次将股份制概念引入扶贫资金中,旨在通过市场手段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整合。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每个“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村在开始运行之初,将获得财政部无偿补助的15万元周转资金。“发展互助资金”还接受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赠款,同时鼓励贫困村村内农户以自有资金入股。“发展互助资金”实行“民有、民用、民管、民受益、周转使用、流动发展”管理,主要用于支持贫困村农民开展生产性项目。(许世兵 李章全 于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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