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母子再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9: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被强送精神病院养母告养子》追踪

  本报讯 67岁的张淑群被养子送入精神病医院“治疗”了50多天,经检查无精神病后,老人又被送入福利院住“单间”达20多天。饱受折磨之后,张淑群将养子张云平告上法院,请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被告归还财产和补偿抚养费用共计17.25万元。昨日下午,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庭审中,张淑群称,张云平不足两岁便被她收养。被告自成家后,对张淑群便缺乏基本的关心、照顾,去年12月4日,更是强行将她送到精神病院治疗。张云平则辩称,钱物是张淑群在一次病危时主动给他的,他只是保管,没有要侵占的意思。他所保管的张淑群所有的财物,已全部归还了。 记者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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