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批次电动车75%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9: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省工商局发布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榜单,捷安特、奇蕾、飞鸽等企业的部分产品“榜上有名”

  超重!超速!昨日,省工商局曝光了30个被判定为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品牌,标称捷安特(成都)有限公司、无锡市奇蕾车业有限公司、飞鸽集团天津自行车二厂等企业生产的产品各有1批次名列榜中。据悉,本次省工商局监测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率高达75%。

  堪忧:75%的电动车不合格

  据省工商局介绍,二季度该局对成都、德阳、绵阳等3个地区30家经销企业销售的电动车进行了质量监测,总共检测了40个批次的产品,结果只有10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25%,另外30个批次的电动车则不符合国家标准而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75%。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然而,省工商局本次监测的电动车存在四大问题,其中第一大问题就是整车重量大于国家标准。然而,整车重量超标会导致车辆的运动惯性增大,行驶中骑车者的安全隐患随之加大。

  监测还发现,部分产品的整车安全要求不合格。

  整顿:不合格电动车退市

  记者从省工商局对外披露的30个不合格电动车企业名单上发现,诸如标称捷安特(成都)有限公司生产的“新耐迪”电动自行车、标称无锡市奇蕾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奇蕾”电动自行车、标称飞鸽集团天津自行车二厂生产的“天王牌”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均“榜上有名”。

  省工商局表示,目前该局已经责令抽查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退出市场,并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记者石莉芳实习生吴严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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