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贷款”广告骗走市民3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9:2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郭春雨)“无需任何抵押物品、手续费用低廉、马上能拿到全额贷款……”近日,被上述优惠贷款小广告骗去300元的张先生追悔莫及。

  据张先生介绍,他近期因扩展业务,需贷款15万元,6月5日左右,在市区某广告栏上看到了一则“无需抵押、无需担保”的小广告,他准备先贷款1万元试探一下。电话里,一名女子答应了其贷款请求,但要交1个月的利息也就是100元(利率为1%)到账户上。6月9日,张先生在建设银行将100元钱汇到该账户上后,对方称因贷款额度小,需要提前支付一个季度的利息,还需再缴纳200元。10多天后张先生又汇了200元。再电话联系时,对方称需要再汇1000元防止被抢的保险金才可办理。意识到上当的张先生称贷款不办了,要求把已经汇出利息退回,对方称不可能,“爱找谁找谁”。

  记者拨通该贷款“公司”的电话,得到与张先生同样答复。通过查询发现,对方提供汇款账号是辽宁的,手机属地为湖南。随后,记者向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分行信贷部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办理个人贷款手续严格,要求客户本人携带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及营业执照和税单,才能办理,而且“银行绝不会以个人名义做任何贷款广告,正规贷款也不可能让客户预存任何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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