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热议“夏日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9:29 新安晚报

  本报连续两天对省城个别市民夏季在家“春光乍泄”给邻居带来的苦恼进行了追踪报道,许多读者致电本报发表他们的看法。有网友还特意把本报报道贴到合肥某网络论坛上,很快有上百名网友回帖对这一话题展开激烈争论。

  反对: “春光乍泄”构成骚扰

  一名沈姓读者发来电子邮件称:“看了昨天的报纸真是有同感。我住五楼,对面的五楼是出租房,里面住的男同志经常开着灯不拉窗帘洗澡!真不知道这些人怎么做得出?难道只是因为天热?”另一名读者则直截了当地表示,对于这种“春光乍泄”的行为,邻居“应该可以报警,虽然暴露者是在自己家,也应该注意不能影响他人!”

  一名网友则称:“如果真是‘全裸’,那实在不应该,你自己在家就是什么都不穿,也不会有人管你,但你至少要拉上窗帘啊,更何况这样跑到阳台上,明显对别人构成了骚扰。”

  支持: 在家穿着应自己做主

  网友A:“人家在家裸体都不行?要求也太苛刻了吧!”

  网友B:“阳台也是人家自己的家里,他爱怎么着怎么着。人家在家光膀子,你不看不就行了,何必自寻烦恼?”

  网友C:“夏天在家穿少很正常,天气本来就热,总不能让人家在家还穿得整整齐齐吧?”

  中立: “夏日尴尬”要辨证看

  电子邮件署名为youyou的读者称:“我觉得应该从两方面看。一方面,如果邻居“春光乍泄”并非出于故意,人家也许只是图凉快,并没有想到会有人注意他,自己也不必太过紧张。其实只要摆正心态,这种事情对生活的影响不会太大。必要时可以提醒邻居注意素质嘛!另一方面,如果对方总是故意暴露,那也许他的心理有些变态,在掌握了证据后完全可以报案!让法律来教训他!”

  一名网友称:“我觉得此事不值得大惊小怪,记得凤凰卫视铿锵三人行曾经讨论过这个话题,女主持当时也说,她本人在家时就喜欢‘裸体’,但一般都会把窗帘拉上。夏天热,穿少点甚至裸体都是无可厚非的事,可能也就是个生活习惯的问题,当然同时应该注意尽量不让自己暴露在邻居的视线之下。窃以为可以在小区公告栏贴出告示提醒一下对方,要人们在凉爽时注意形象,不要影响他人。这也许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打110并非最佳方法。”

  郑敏本报记者楚杰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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