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小伙回到泉港养母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9:3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文/图

  本报讯 昨天,云南小伙小陈回到泉港的养父母家里。小陈说,泉港的家是他永远的家,他要好好干活赚钱,报答养父母的养育之恩。

  13年前,云南小伙小陈被骗到泉港,后被养父母捡到并收养。上个月,本报联手云南《春城晚报》寻亲,帮助小陈回到云南盐津老家(本报上月曾连续报道)。

  

云南小伙回到泉港养母家

  养母说,回来就好

  在云南老家待了1个多月后,小陈前天回到晋江后便马不停蹄地赶到本报晋江记者站,感谢本报帮他完成一个心愿。昨天早上,小陈搭车回泉港养父母家里。

  “就怕养父母误会啊。”小陈说,因为太想老家了,当初原本答应养母,先回泉港,带点福建的特产再回云南,但一冲动,就直接搭车走了。

  不过,小陈也有自己的苦衷。手机丢了,老家又太穷太偏,与外界基本隔绝,所以回家一个多月,虽然中间给养父母家里打过几次电话,但凑巧都没人接听。

  当天下午1时许,小陈刚进屋,陈妈妈碰巧从里屋出来,母子俩四目相对。小陈笑嘻嘻地看着妈妈,陈妈妈怔了一下,眼角噙着泪花,返回里屋。

  小陈放下行李,进里屋劝导一番后,陈妈妈才随着小陈来到客厅坐下。“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呢。”陈妈妈说,当初家里也支持孩子回去探亲,但哪曾想,孩子这一去,就是一个多月没消息。

  陈妈妈告诉记者,13年前在家门口捡到小陈,取名“天平”,意即天意赐予陈家一个男丁,陈家也一直将小陈当作亲生儿子养着。“13年来,就骂过小陈两次。”

  陈妈妈回忆说,一次是小陈16岁,他跑到别人家玩,被冤枉偷了对方50元。那次,她狠狠骂了小陈,告诫小陈,为人做事要光明磊落,不要轻易跑到别人家里。还有一次是前几年,小陈20岁左右,喜欢打扮,拿了刚赚的几百元,却买回了几件劣质的夹克。那次,她也不客气地骂了孩子,教育小陈要懂得节俭,不懂要问,不能随便浪费钱。

  “不过,回来就好!”陈妈妈说,她并不责怪孩子,只要孩子乖乖听话,努力赚钱,她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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