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奥运门票报销 这回制度走到了腐败前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9:31 辽沈晚报

  从价格、数量到怎么分配,稀缺的奥运门票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关于门票最新的消息是:国家税务总局16日明确表示,销售门票时所需发票的开具分别按特定客户和公众客户两种情况处理,特定客户门票将加印特殊标识,从外观上区别于向公众销售的门票。购票者需要发票的,可持门票到门票销售地的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奥运会门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国税局发布消息时没有解释 “奥运门票为何不得报销”。显然,这是举办者充分珍爱奥运会中国形象的羽毛,以最细致的制度保障“绿色奥运”的绿色,防止公款消费蔓延到奥运会上,对可能发生的“公款看奥运”进行先在的制度约束。说白了,奥运门票不得报销,防的就是公款消费。

  这个防范制度非常值得赞赏,因为它赶在了腐败前面。毋庸讳言,中国的反腐规定并不少,《东方早报》曾报道过,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拥有与反腐败有关的法律、法规最多的国家,仅省部级以上部门就有规范性文件2000多件——— 为什么仍感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制度常落在腐败发生之后。

  从公款吃喝到公款旅游,从公车私用到公款追星,甚至用公款泡妞包二奶,公款为这些腐败行为都埋过单——— 在这种“大公无私”的语境下,各种活动的举办者就应对“公款埋单”充满警惕和敏感,在设计一个制度时充分考虑到各种权力钻空子的可能性,赶在腐败前才会切断腐败的路径。

  不仅要在事关中国形象的奥运事务上,才对公款消费有如此严密周到的防范,期待这种限权逻辑,体现在更多的制度安排中。

  曹林 (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韩宇]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