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滇池消极怠工 责任单位拟被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10:55 云网

  记者从市滇管局获悉,围绕环湖截污、环湖生态、入湖河道治理、底泥疏浚、水源地保护、外流域引水“六大工程”,我市将全面推进滇池治理“十一五”规划项目的实施,拟建立相应的奖励与处罚制度:对提前或如期完成重点实施项目的责任单位予以奖励,对故意拖沓、消极怠工的项目责任单位予以重罚。

  《滇池“十一五”规划》共有61个子项目,包括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及污泥处置、水资源重复利用、垃圾与粪便处置、入湖河道整治、生态修复、内源污染控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面源污染控制、研究示范、监督管理等。涉及市级职能部门18家、对口省级部门8家。

  市滇保办主任、市滇管局局长马文森说,将尽快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及其具体职责,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力争“成熟一个、落实一个、启动一个”。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逐项分解责任,建立相应的奖励与处罚制度,奖罚分明:对提前或如期完成实施难度大、操作繁琐的重点实施项目的项目责任单位,酌情予以重奖,对故意拖沓、消极怠工的项目责任单位予以重罚。责任制的建立落实和工作的成效列为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监督,还将建立省、市两级项目实施情况联系、报告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并纳入市政府督办内容定期研究督查,力争在“十一五”取得实质性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滇池“十一五”规划》点多面广,涉及多部门、多层面。为提高项目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行项目排序和投资效益优先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评估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同时健全投资项目评价制和公开透明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市滇管局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对各县区负责的每条入湖河道的管理工作评价打分,进行经常、及时地监督。

  □评论

  必须有人为失职“买单”

  对故意拖沓、消极怠工的项目责任单位予以重罚——这是昆明市全面推进滇池治理“十一五”规划项目的实施,加大对滇池污染治理力度将采取的又一强劲措施。治理滇池,必须从严治政,赏罚分明,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必须有人为失职负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滇池治污令行禁止,收到预期成效。

  滇池治污,事关现代新昆明建设的成败,事关昆明经济发展的百年大计,事关昆明人的千秋万代,这是一份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同时,这也是建立责任政府,健全官员问责制所要求一定要做到的。

  滇池治污,要求项目责任单位必须敢于承担责任。要承担职业道德上的责任,向公众负责;要承担政治上的责任,向党和政府负责;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向相关法规负责,看是否有失职渎职的情形存在。

  滇池治污,就是要建立健全科学严谨、赏罚分明、操作性强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行政责任体系,使相关各部门抓工作的责任更强、措施更硬、作风更实。加大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力度,使一些部门存在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效率低下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效能明显提高。惟如此,滇池水清有望。 作者: 吴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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