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反扒英雄涉嫌敲诈勒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17:19 法制与新闻

  《公权民间化调查》专题报道之二

  - 本刊记者 王 健

  2007年5月25日下午2时左右,“反扒英雄”刘孝雨被取保候审,走出了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看守所的大门。

  两个星期前,因涉嫌一起敲诈勒索案,刘孝雨被雁塔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巧合的是,就在刘孝雨被警方带走两天后,江苏常州的“反扒英雄”周馏明也被警方依法刑拘,涉嫌罪名同样是敲诈勒索罪。

  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近年来,“民间反扒”风行全国,颇受争议。刘孝雨、周馏明等民间反扒代表人士的被抓,使民间反扒这个新兴的社会群体再次成了舆论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两个“反扒英雄” 的蜕变

  刘孝雨今年34岁。从1992年起就在古城西安志愿抓贼,是当地乃至全国都小有名气的“平民英雄”。他走上志愿“反扒”道路据说是源于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战友的母亲来西安看病,结果救命钱被偷。这让刘孝雨对小偷恨之入骨,萌发了亲自抓贼的想法。

  因为刘孝雨在每次擒获小偷后,面对失主的感谢,分文不取,因此在当地被传为佳话。有媒体统计说,从1992年到2002年刘孝雨抓贼2000多人。他迅速成为了媒体追逐的焦点,被多家电视台邀请进行访谈。这将刘孝雨从一个默默抓贼的“义士”变成全国闻名的英雄,他的声名传到了陕西以外,先后赴杭州、兰州、成都等地传授反扒技艺。

  周馏明则“出道”较晚,他的“反扒事业”是从2000年开始的。他痛恨小偷是因为“在结婚前夕,小偷把他购置新衣的钱窃走了” 。一怒之下,他开始反扒。周馏明成名则在2005年前后,那时候,他的事迹频繁见诸媒体,有时一个月被报道两三回。

  在媒体频繁的报道下,刘孝雨和周馏明双双走红。然而,没过多久,这两个民间反扒群体的名人又双双出事。

  关于刘孝雨涉嫌敲诈勒索罪有两个版本。警方经过初步调查,5月12日晚10时许,刘孝雨、丁光明等人喝酒吃烤肉。其间,丁光明声称某人欠他1.6万元钱一直未还。刘孝雨对此感到气愤。他们打电话将此人约出,刘孝雨挥拳将此人鼻子打伤。随后,3人将此人强行带上一辆面包车,在车上对此人殴打。4名嫌疑人强行让此人给丁光明写下一张一万元欠条;同时,还给刘孝雨写下一张两万元的欠条。之后,4人抢走了此人身上价值3000元的手机一部、翡翠玉一块,声称还钱后返还这些财物。

  刘孝雨在雁塔区看守所却辩称,他和徒弟吃烤肉时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说某人欠他16000块钱不还。他就陪朋友去找那人。他想告诉那人要有骨气,如果实在还不了钱他可以替还。等那人的时候,他们喝了4瓶多啤酒。后来那人到了,还在笑,他就揍了他一拳。因为,他和那人2003年就认识,后来那人陆续借了他不止两万元,没打欠条。所以,在要求那人给丁光明写下借条后,还让他写了这两万元借款的借条。

  周馏明的涉嫌违法对警方来说,完全是“意外收获”。 3月10日晚,周馏明遭人围殴。7男1女将他和徒弟史力强逼至角落,其中一人,亮出利刃。史力强拼命呼救,众人才惊逃。 当地警方迅速介入此案,将围殴者一网打尽。然而,围殴者的说法让警方大吃一惊。原来,周馏明是因为涉嫌“黑吃黑”而遭扒手集结报复。

  警方进一步调查表明,从今年2月起,周馏明和徒弟史力强多次以反扒为名,敲诈十多名扒手,涉案金额近3000元。

  周馏明完完全全倒在了“反扒”的路上。从上述案件的性质来看,刘孝雨似乎和“反扒”没有直接的关系。其实,刘孝雨的反扒路上也一直伴随着“敲诈勒索”这样的字眼。早在2003年,就有当地媒体对刘孝雨的一些行为提出了“涉嫌敲诈”的质疑。

  该媒体报道称,2003年5月23日,刘孝雨在建国门菜市场抓贼时,被自称患有

艾滋病的小偷杜某抓伤了脸,刘

  孝雨非常担心,立即给报社打电话求助。而杜某却向记者反映刘孝雨向他索要“黑钱”,他不给,刘孝雨就打了他。

  此事后来由于小偷杜某回避,以该媒体向刘孝雨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而收幕场。之后陆续有人曝出刘孝雨有“收黑钱”的行为,引起媒体和坊间的一片质疑。为此,刘孝雨被迫离开西安,前往云南反扒,直到2005年2月才重新回到西安,继续他的反扒事业。

  “这次出现这样的事,不管司法机关最终认定他有没有罪,恐怕不再是一种偶然,至少说明他法制观念淡薄。”刘孝雨的代理律师姚敏利总结说。“缺乏法制观念”,这句话用在周馏明身上,同样也是恰如其分。

  身份模糊 处境尴尬

  刘孝雨出事后,人们对他的态度再次从“力挺”变为争论和怀疑。

  有市民认为,刘孝雨本质不错,但自身的个人英雄主义和江湖气过浓。而媒体前几年的炒作让他开始膨胀,群众因为对贼的痛恨而对他的热烈追捧又使他以为自己可以拥有某种公权力,甚至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他涉嫌收黑钱和涉嫌敲诈勒索别人的行为,是应该被唾弃也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

  一位市民甚至提出,刘孝雨义务反扒的行为,毫无疑问是可贵的,每一个公民在碰到小偷时都应该主动反扒,并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交由公安机关处置。但刘孝雨是把反扒抓贼当做一个职业来做,他抓贼和公民碰到小偷等不法分子后扭送到公安机关是不一样的。刘孝雨作为一个民间反扒个人,他的反扒行为实质上就是“侦查”行为。但“侦查”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公权,是需要有国家法规及相关部门监管的。而刘孝雨的这种“侦查”行为的公权是谁赋予的?

  人们对“反扒英雄”的怀疑和讨论使民间反扒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而在刘出事之前,民间反扒所遭遇的窘境也不少见。西安市反扒联盟的一位反扒志愿者无奈地说:“在抓小偷时,我们经常被人问,你们是警察吗?谁叫你们来抓的?这让我们很尴尬,很难做。”

  事实上,对于民间反扒群体来说,因为身份模糊而受到的质疑声始终没能盖过道义上的支持声。让民间反扒真正陷入两难境地的是反扒志愿者在反扒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一位曾经和刘孝雨多次打交道的民警说:“刘孝雨在反扒过程中经常‘不择手段’。他发现贼后,只要觉得对方要‘下货’,就将人迅速控制,送到派出所。往往只见人不见赃,我们警方没办法处理。 遇到小偷反抗,他有时候还对小偷拳脚相加,这本身就是违法。”

  反扒时的暴力情绪在周馏明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当地警方一位人士说,周馏明经常把打得头破血流的扒手往派出所一丢走人。很多时候扒手根本没有偷就被他抓了。

  在两名“反扒英雄”出事之前,因为反扒“不当”,湖北武汉的民间反扒组织备受社会各界的质疑和批评,几乎解散。

  这次反扒事件发生在2006年9月24日。当天,反扒志愿者“罐子”和同伴在武汉青年路车站发现一个叫杨蛮的小偷刚从一位准备登上公交车的女子包中摸出一个钱包,他们立刻上前制止。杨蛮见状将钱包放回包中,并开始与反扒志愿者扭打,其同伙七八人也上前协助围攻反扒志愿者。一名反扒志愿者被众小偷打晕在地,杨蛮在逃脱时,被反扒志愿者的甩棍击中,陷入昏迷。28天后,外出“活动”的杨蛮猝死,“罐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抓。

  尽管小偷属意外死亡,但是对民间反扒活动触动很大。西安的一位民间反扒志愿者感慨万千:“由于不可避免地存在与小偷打斗的过程,我们在反扒过程中很容易违法。曾经有人给我们说过,我们反扒志愿者徘徊在护法与违法的边缘。”

  在现实中,反扒是非常危险的。如果让民间反扒志愿者赤手空拳面对小偷,很容易在行动中受到伤害,危险性比警察更大。

  据西安的那位民间反扒志愿者介绍,为了保证反扒行动的成功,大多数反扒志愿者都会携带“装备”,比如甩棍、辣椒水等。“刘孝雨就有一条软鞭,听说是抓小偷时公安机关的一位朋友送给他的,平时不用的时候就系在裤带上。”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刘孝雨似乎更看重自己的武警身份。尽管已经转业,但是他在反扒时大多时候还是会着自己那身已经被摘取帽徽和肩章的迷彩服军装。甚至在他出事被刑拘后,他向警方说的第一句话也是:他是军人,地方公安无权抓他。

  姚敏利律师认为,扒手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由盗窃即转化为抢劫。对当场实施暴力的扒手,可以采取防卫行为,但应把握住制服不法分子的度,适可而止。由于反扒志愿者不具有专业知识,也不可能掌握好尺度,很容易失控。此外,民间反扒因有组织性和长期性,使得他们的很多行为,并不只是现行案发时才采取措施,有很多都是案发前,或者案发后和扒手团伙的冲突,也超出了见义勇为的范围。

  民间反扒变质的背后

  从反扒英雄到敲诈疑犯,无论是刘孝雨,还是周馏明,显然不是一句“一时糊涂”就能解释得了的。纵观这两位反扒英雄蜕变的过程,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沉沦是一种必然。

  据刘孝雨说,自己为民义务“反扒”得到了大家的支持,靠的就是“吃百家饭穿百家衣”来生活。可实际上,这个号称每年至少为人民群众挽回500万损失的反扒英雄并不能很好地解决生活问题。他在自己的博客中坦言,由于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他最艰苦的时候每天的生活费仅为6块钱,有时候甚至控制在两块钱。

  自2003年9月,刘孝雨就一直租住在西安大雁塔北广场附近后村的一间民房中。据他的房东介绍,小伙子为人不错,但是挣不下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经常欠房钱。他每天起来都到半晌午了,然后吃了饭就去抓贼。抓贼有时人家公安部门给点钱,有时白费劲。有一天,刘孝雨说他一天抓了5个贼,可连一分钱都没挣下,回到房子垂头丧气的。再一个抓贼风险太大,经常见他身上头上缠着纱布,今年春节前他胳膊被贼用刀划了很长的口子。幸亏他身体好,也没去医院,几天就好了。

  刘孝雨的一位好友也证实,刘孝雨一直没有正式工作,没有收入。他的生活来源主要来自两大块:一部分是抓小偷派出所给奖励,一般情况下抓一个小偷奖励50元;另一部分就是热心群众给他的生活资助。他的

小灵通就是群众给的,他不用交话费。就连他这次出事的1000元取保候审金也是朋友东拼西凑来的。

  而周馏明则是一名下岗职工。2003年,社区劝他办低保,他嫌补的钱少,不愿意。周馏明从事反扒工作后,没有给家里交过一分钱。全家的生活只能靠他爱人1200元的工资和母亲的几百元退休金维持。

  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发生在两名反扒英雄身上的变化与他们这几年的境遇不无关系。他们没有正式工作,没有固定收入,就靠在抓小偷过程中公安部门给予一定奖励,或者是热心市民的接济生活。“一方面是媒体大肆渲染的反扒英雄,另一方面却连最起码的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这不能不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尽管两名反扒英雄没能很好地解决其生存问题,但是如果能对自身的行为进行自我规范,也不会出事。其实,无论是西安市还是常州市,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下,都已经成立了志愿反扒队或者反扒志愿者联盟。

  常州市志愿者反扒队有6条禁令:严禁酒后执行反扒活动,严禁通风报信、殴打和侮辱群众,严禁殴打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严禁私自组织或单独执行反扒活动,严禁侵占、挪用涉案财物,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西安反扒志愿者联盟甚至还颁布了《西安反扒志愿者联盟纪律规范准则》,共20条。准则规定, 任何时候不得虚报贼情、隐瞒贼情、包庇、纵容盗窃活动及接受当事人贿赂;严禁行动过程中极端暴力,在抓捕过程中遇到抵抗时方可使用武力制服,但不得带有任何泄私愤的情绪在内,犯罪嫌疑人被制服后,严禁任何暴力殴打行为;在使用武力制服过程中,任何时候不得击打犯罪嫌疑人头部等要害部位;行动中做到同进同退,不可抛弃队友不顾,严禁单独行动等。

  但是,刘孝雨和周馏明均拒绝加入志愿反扒组织。在他们看来,做一个孤军奋战的反扒英雄更能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加入志愿反扒组织受约束太多。刘孝雨曾经在自己的反扒日记中就写道:“我不是英雄,是独行大侠!”为此,两人都收了一个徒弟,传承衣钵。“也正是对自己的行为缺少必要的规范,使他们缺少了作为正义代言人的底气。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他们的动机再不端正,就很有可能适得其反,甚至对社会造成危害。”前面那位法律界人士说。

  【相关链接】

  “民间环保卫士” 吴立红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诉

  6月5日,号称“民间环保卫士”的江苏省宜兴市农民吴立红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日前由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将开庭审理。

  警方依法查明,2003年10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吴立红从宜兴市环保局得知常州某除尘设备厂承接了江苏某钢铁有限公司一起环保任务,即找到该厂业务经理戴某,自称“环保卫士”,与省、市环保部门领导有较密切的个人关系,以其能阻碍该厂顺利结算工程款及通过工程环保验收为要挟,向戴某索要所谓的“业务费”。戴某担心吴立红制造麻烦,先后两次将1.5万元人民币交给吴立红。

  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间,吴立红又以曝光污染问题相要挟,敲诈勒索有关单位现金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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