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 提高执政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08:30 东方网-文汇报

  刚刚召开的中共上海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九届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至此,市第九次党代会后,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分工》、《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日前,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工作规则》的起草制定情况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解放日报、文汇报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工作规则》?

  答:制定《工作规则》,是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完成市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要求;是适应市委换届后的新情况,建立和完善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是市委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制定《工作规则》,有助于市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市委科学决策的能力、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职责,明确市委工作程序和议事决策内容,理顺决策体系、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市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助于市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市委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问:制定《工作规则》的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工作规则》的依据有三个方面:一是中央的有关精神。起草中,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的有关精神、中央关于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的一系列明确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今年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工作规则》与中央有关精神完全一致。二是对历届市委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梳理、总结,力求在继承和发扬市委工作好传统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三是对兄弟省区市的一些新的思路和做法尽可能地结合本市实际加以吸收和借鉴。

  问:《工作规则》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工作规则》共分八章:第一章是总则,第八章是附则,其余六章是主体部分,主要包括组织原则、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和公务活动制度、作风建设、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等。

  “总则”强调了市委在全市的领导核心地位,明确了市委履行领导职责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结合上海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推动工作,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组织原则”部分,一是强调了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要求;二是强调了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要求;三是强调了各项政治纪律。

  “主要职责”部分,明确了市委全委会应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决议、决定的措施,市委常委会应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意见,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明确了市委全委会和市委常委会对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市委全委会表决市委常委会提名的重要干部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明确了市委常委会应向市委全委会报告工作;明确了市委全委会应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和市纪委、市委各部门的工作报告。

  “会议制度”方面详细规定了市委全委会会议议题、出席和列席范围、重大问题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制度,突出了发展党内民主、发挥市委全委会作用的要求。同时,规范了市委常委学习会、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市委书记碰头会等会议制度。其中明确,市委书记碰头会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不决定重大问题,等等。

  在“公务活动制度”方面,《工作规则》明确要求市委常委不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应酬性活动,这主要是为了使领导同志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上。

  在“作风建设”部分,重点明确了“切实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改进会风和文风”;“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从事高消费娱乐活动,禁止巧立名目出国旅游”等要求,这些规定中央已三令五申,市委也曾反复明确,《工作规则》中再加以强调,主要考虑到这些问题在当前仍然存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监督落实和责任追究”部分,重点突出了三方面内容:一是落实全市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明确有关决议、决定应根据不同情况在相应范围内通报或向社会公开。二是明确市委委员的询问、质询权。三是明确应追究党内责任的有关事项,共列举了五种,即不履行职责、不按组织原则办事、违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决策执行不力、泄密等事项。

  总之,市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新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方式,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规范。相信随着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市委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将不断得到加强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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