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器官移植更公平高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10:03 中国网 (来源:南方周末)

  形势“急转直下”

  然而,自今年以来,器官移植旅游的形势“急转直下”。

  在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二楼办公室里,朱志军显得有些忧心忡忡。从春节后到现在,近半年过去,这家号称亚洲最大的器官移植中心总共才做了15例肝移植手术。而在2006年,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创造出了一年完成600多例肝移植手术的纪录。

  “主要是没有供体。”朱志军无奈地看着手术数量直线下降。即使已经完成的15例移植手术,供体也都是活体移植,也就是说肝源供体来自于亲属。

  朱志军认为,目前的困境源于最近关于器官移植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而卫生主管部门对人体器官移植的管理也变得更加规范和严格。

  从今年5月1日起,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将未经许可摘取人体器官的行为视作违法。同时,该规定还禁止以盈利为目的的人体器官买卖,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

  王伟强患有肝硬化,但他是个幸运儿。在耐心等待两个月后,这位来自新疆的出租车司机终于在2006年的最后一天得到一个匹配供体,并顺利完成肝移植手术。在支付6.5万元的“供体材料费”后,现在,48岁的王伟强胸腹里搏动的是一个31岁男子的肝。

  “手术很成功,排斥反应很小。”王伟强毫不介意供体来源。他是去年在东方器官移植中心接受肝移植的600位患者之一。

  业内人士透露,我国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主要有三种,死刑犯捐献、亲属间活体移植,以及脑死亡和传统死亡之后的自愿无偿捐献者。

  从1993年以来,由于技术突破和一批新生力量加入,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突飞猛进,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器官移植大国。但是中国内地肝脏移植方面的临床实践和研究成果,始终无法出现在国际顶级医学期刊上。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论文作者无法说明供体的来源。

  “国际器官学会曾经发过一个3页的文件,公开拒绝中国内地学者向大会提交有关器官移植的论文和报告。”毕业于剑桥大学的陈忠华对此深有感触。

  2005年7月,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世界肝脏移植大会上首次表示,目前中国多数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犯。他指出,摘取死刑犯器官是在征得死刑犯及其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并遵循普遍性的伦理学原则进行的。他同时表示,中国政府将鼓励亲体和活体提供器官。黄洁夫的发言引起轰动,也得到了国际器官移植学术界的高度认同。

  为了鼓励病人进行活体移植,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朱志军最近决定对该中心的前50例手术实施费用减免,“把原来15万-20万的手术费用降到10万,差额部分用科研经费补上。”

  “为了让人体器官移植与国际惯例接轨,暂时牺牲手术量也是值得。”朱志军说。

  过去的几年中,陈忠华一直在竭力推广脑死亡标准的立法工作,试图能得到同行和法律界的认同。目前,中国执行的死亡标准是心脏死亡,而心脏死亡后几分钟,器官功能就会丧失而不能进行移植。但有关脑死亡问题的动议,最近几年毫无进展。

  目前,陈忠华所在的同济医学院器官移植研究所已实施55个脑死亡案例。共捐献222个器官给40多家医院,为200多个患者进行了器官移植。

  让器官移植更公平高效

  2005年6月,被诊为肝癌晚期的电影演员傅彪在天津第一中心医院进行了第二次换肝手术,引起舆论界对器官分配公平性的强烈争议。

  作为东方器官移植中心常务副主任,朱志军对招揽器官移植生意的中介很“痛恨”。一些中介仗着有钱,到处找人说情,找机会“插队”。而在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病人等待供体的原则是按登记资料“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因此,中介的做法让其他病人怨声载道。

  朱志军期盼能建立一个器官移植登记网络,就像美国器官共享联合网络UNOS那样,能根据病情、等候时间、配型结果等因素来排序分配器官,“不用为器官的来源和分配而苦恼,做个纯粹的医生”。

  可现实的情况是,每家医院寻找供体时,都是各自为政,各显神通。“大家比的是谁的公关能力强,谁获得供体业务就多。”一位业内人士说。

  为了解决器官分配公平和有效使用器官资源,卫生部计划用3-5年的时间建立包括科学注册体系和行政注册体系两个层次的人体器官移植体系,加强对器官移植的集中监管。其中,有关器官移植技术规范和临床指南等科学注册体系已经开始进行;而包括器官来源、捐献和分配信息共享网络在内的行政注册体系也已启动。目前,由香港大学协助建立的包括26家肝脏移植中心的肝移植登记中心,已经运营两年多。

  去年7月1日,卫生部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正式生效,以进一步规范器官移植管理和供体资源的有效利用。“这是一个准入制度,对施行移植手术的医院和医生进行资格认证。”器官移植专家陈忠华评价说。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严厉批评泥沙俱下的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全国一共有600多家医院、1700名医生开展器官移植手术,太多了!”相比之下,在美国,能够做肝移植手术的只有约100家医院,从事肾移植的不过200家;而香港特区能够从事肝、肾和心移植手术的医院仅各一家。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汪建荣日前透露,全国开展器官移植技术的600多家医院中,将只有160多家医院获得资质。

  显然,中国正在对迅猛发展的器官移值领域进行严格的规范。在此过程中,本显不足的供体会变得更加紧张。而对于有限的供体资源如何进行更公平的分配,自然是题中之意。所以,此次卫生部严格限制对外国人进行器官移值,实属水道渠成之举。

  “由于‘器官移植旅游’对中国器官供体来源不明的争议,从区域间问题已被放大为一个国际性问题。”陈忠华说,卫生部发布禁止“器官移植旅游”的通知,正是对国际舆论担心的一种回应。

  “对于‘器官移植旅游’的外国患者,应该让他们都回家!”陈忠华所服务的医疗机构已拒绝为外国人提供器官移植。他认为,不能因为外国人支付更多的钱,就给他们进行器官移植,“这损害了本地人权益”。

  而对朱志军来说,针对外国人的这条禁令,他并不担心对东方器官移植中心的业务会产生影响,  “我们不愁没有病人,很多港澳台同胞在排队等着。只要有供体,一个电话,他们立刻就来。”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供体不足,没有供体怎么进行手术?”朱志军说。

  (应受访者要求,报道所涉患者均为化名)

  -背景链接

  去年7月到今年7月,在一年时间里,卫生部连续出台人体器官移植的相关规定和条例。

  2006年7月1日,卫生部关于《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医疗机构临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捐赠者有权在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原则上应当为三级甲等医院,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必须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须具备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等管理制度。

  2006年11月,在广州召开的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峰会上,与会代表们为规范器官移植混乱问题达成了共识,中国医务工作者承诺不参与任何人体器官买卖及与之相关的活动。新制定的行为守则规定,中国公民将具有接受器官移植的优先权。器官移植之旅将受到完全的禁止,但特殊情况允许例外。

  2007年5月1日,首次出台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将遵循八大原则,包括自愿、知情同意、公平公正、技术准入、非商业化、自主决定等,移植机构将实行准入制,明确规定人体捐献制度,同时首次确定脑死亡标准。

  2007年7月,卫生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体器官移植指导原则,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通行做法,要求各医院停止为外国人做器官移植手术,在中国公民的移植需求尚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不应将器官移植给外国人。(来源:

南方周末

  (姚忆江 徐国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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