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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设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入驻门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10:2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金兰 本报讯 项目入驻工业区,将按建设费用的30%,缴纳保证金,同时,项目在投产3年后,平均每亩每年税收贡献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经济发展局获悉,晋江市政府出台《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下简称《控制指标》),设入区项目门槛,防止开发区企业圈地。 建设不超30个月 此外,入区工业项目要提交整宗地块的初步设计方案;建设用地采取动态供地方式,用多少,供多少。首期的建设用地只有达到分期建设计划确定的规划指标,才能启动二期用地。 同时对建设周期作出限制,最高不超过30个月。在约定期间内为项目预留用地,项目逾期未建的,将适当延期或直接收回。 此外,入区工业项目自建设用地交付之日起30个月内必须全部竣工并投产。竣工验收按《控制指标》中规定的容积率、密度计算相关指标。未能按期竣工投产的,每逾期1个月,按全部地价款的1%缴纳延期金。竣工时限超过两年的,将注销《土地使用权证》。 入区须缴保证金 入区工业项目要交纳建设保证金。按600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建设费用,建设保证金按建设费用的30%收取,并在项目业主取得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付,并由开发区管委会设立专户管理,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根据入区项目工程进度拨付使用,专项用于该项目建设。 (建设保证金=规定容积率×建设项目用地面积×600元/平方米×30%) 私炒土地要收回 入区工业项目在投产3年后,平均每亩每年税收贡献必须达到10万元以上。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业主应补交本项目全部建设用地的土地差价。 开发区原已投产的项目2009年度税收贡献须达到10万元/亩;经审查,建筑密度小于30%且可扩大建设规模的,可建设部分的用地要按《控制指标》的要求组织建设。 未能按期实现上述要求的,项目业主应补交未达到规定指标部分的土地差价。严禁开发区用地业主私自炒卖土地,一经发现,市政府将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