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原告怕淋雨法官社区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2:31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澜)18日,天降暴雨,八旬的原告不方便前往法院。为方便老人,大渡口区法院的法官将审判庭搬到了原告的家门口,在九怡社区居委会审理案子。

  法官冒雨上门开庭

  昨日,记者从大渡口区法院获悉,原定于18日上午在大渡口区法院民一庭审理的一桩财产损害赔偿案,却因当天上午下起了瓢泼大雨,原告余某(男)打电话到法院,表示雨太大,去法院不方便,希望能延期审理。案件既然已经定下日期,此理由不能够延期。

  为方便86岁的原告,民一庭的法官和书记员携带雨具和案件卷宗,冒雨赶到老人所在的九宫庙街道九怡社区。通过协调法官们利用居委会的会议室,搭起了审判庭。

  “法官到社区来审案子来了!法庭搬到居委会来了!”虽然天降暴雨,但这见“新鲜事”立刻传遍了九怡社区,几十位市民冒雨赶到居委会,旁听案件的审理。

  起诉公证处索赔38万

  据民一庭庭长助理王海波称,原告1998年将房产赠送给大女儿,并做了公证,现在又提出公证不合法。在庭审中,原告方的委托代理人、其小女儿认为,被告大渡口区公证处于1998年做出的公证不合法,请求法院撤销,并请求被告赔偿因公证造成的房屋财产损失38万元。

  大渡口区公证处的代理人认为,1998年原告以将房产赠送给其大女儿为由,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将房屋过户给其大女儿,整个公证程序合法有效。

  法官耐心给原被告双方做起了调解工作,但由于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未达成一致。社区工作人员也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并没有宣判,法官希望社区工作人员也积极协调双方解决此事。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