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酝酿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09:2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邓恒 通讯员林清) 为遏制车辆超载超限,我省正在酝酿部分或全部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相关方案已经制定完成,目前已上报省政府审批。昨日,省交通厅透露,我省已确定以粤北区域的京珠高速公路(韶关至广州段)作为试点,先行实施计重收费。

  省交通厅透露,试点工作力争今年底前开称。今后,我省将在总结京珠北计重收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全部高速公路或部分高速公路开展计重收费。据悉,实行计重收费后,货车驶入高速公路时,需要先通过地磅称“体重”,完全实现“少载少缴、多载多缴、空车受惠、超限受罚”的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收费公路一直以车辆的核定装载质量为收费依据,客观上形成运输车辆“超得越多赚得越多”的局面,为超限

超载创造了利益驱动环境。我省现在的货车公路通行费,就是不管该车装载多重的货物,都按照其出厂时的核载吨位来缴纳,与实际载重无关,所以货车经常冒险超载。对此,省交通厅副厅长陈冠雄曾表示,“计重收费”就是按照实际车货总质量收取车辆通行费,轻车少收,重车多收,超载重罚,保护合法的装载。他认为,这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来进一步遏制超载。一些物流公司表示,实施计重收费后,对他们将是利好消息。那些体积小、重量大的钢铁、陶瓷、建材、五金类产品,运输价格可能上涨,过去体积较大的物品由于今后只以重量收费,其运输价格将较目前下降。

  计重收费和流动治超相结合是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的有效手段,目前全国已有12个省实施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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